停车库和阳光房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定本工程(按图面积)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万元上述为总价。
第二条 选用材料
1、铝合金型材采用50系上悬窗(广东产)。
2、玻璃为5+12A+5mm双钢化中空玻璃(杭州)。
3、夹胶玻璃采用8+1.52P+8mm夹胶。
4、其它配件选用国产优质产品。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建筑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为乙方创造好必要的施工条件(或布置好施工场地,材料放置地,水电及施工脚手架等内容)。
3、施工中,甲方应出面做好乙方和其他施工组的协调配合工作。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基层预埋板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壹拾万元整。
2、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如生工程量追加或变更,工程款按时调整。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