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部分(律师拟定版) - 范文中心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部分(律师拟定版)

08/25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适用的法规为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广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法规性文件。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范围:广西医科大学留学生公寓综合楼施工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上述施工监理内容均包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

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实行监理,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和工程安全生产方面进行控制,对工程建设合同、工程信息进行管理,做好各参建方的工作协调。

(二)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委托人填写开工报告,参加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具体包括:

(1)对桩基、结构类型的选择提出建议;

(2)审查设计图纸、文件的经济合理性、安全性(含使用功能)、可靠性;

(3)根据委托人需要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及时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材料或设备的选型意见,包括建筑、结构、水、电、风、弱电、动力(含建筑红线内之室外管网)、配套工程及室外总体的相应设备等;

(4)协助委托人与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协调;

(5)协助委托人审查修改、变更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确保设计在技术上可行,在经济上合理,使用功能上安全。如果因图纸审核工作不到位而引起返工或变更,监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

3、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具体包括:

(1)工程开工前及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及文明生产措施,将审查结果书面答复承包人,并抄送委托人。

(2)工程的重点或关键部位,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具体方案,经监理人审查认定后方可

施工。

(3)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委托人下达开工令。

4、审查承包人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所列的规格与质量。

5、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对于土石方填筑、挡土墙砌筑和砼浇筑施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24小时现场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试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实之处,有权责成承包人(并指定试验单位)对材质进行再检验,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件等用于工程上。对于采购材料(以下称甲供材料),监理工作为:

(1)组织承包人、材料供应商按有关验收标准或对各种甲供材料进行现场签收。

(2)督促承包人及时做出材料计划,并进行审核,每周负责向委托人汇报甲供材料的供需情况(计划采购量、实际已采购量、预增(减)购量、材料质量等)。

(3)根据材料计划与承包人、材料供应商协商确定合理的材料进场时间、车次等,并书面汇报委托人。

(4)负责监督承包人进行甲供材料的调拨。

(5)在需进行材料核查时组织承包人或材料供应商进行甲供材料的现场清点(施工结束后)。

(6)组织承包人对甲供材料进行清点交接。

7、检查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及质量标准。在订货前,根据需要以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察,所发生的差旅费用由订货单位负担。

8、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核验承包人所作的工程进度计划,签收检查承包人填报的旬、月、季度等报表,随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具体包括:

(1)审核承包人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对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规定的竣工日期的要求提出意见。

(2)在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审核承包人月、周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完成工程计划时,应检查分析原因,督促承包人及时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的实现。

(3)定期主持与设计单位、承包人间的有关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的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协调处理相关的问题。若情况特殊,监理人应能立即研究并提出召开现场会

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报委托人签字认可。

(4)建立工程监理日记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地洽商等问题和其它有关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的问题。

(5)每月向委托人提交一份监理工作月报,要求切实反映每月工程质量、进度状况,以实际与计划作比较,发现偏差,及时找出原因,加以调整,确保工程进展顺利。方便委托人直观、系统地了解整个工程面貌。

9、根据施工图纸、国家及相关施工规范和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施工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严格监理施工质量,配合委托人进行施工质量100%细部检查工作。

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须提交一份该分部工程的质量通病或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采取的预防措施和施工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办法。

工程开工后应及时制定承包人管理人员及工程质量的考核细则提交委托人。并定期(半月)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情况上报给委托人。

10、对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咨询,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征得委托人的意见,在可行的情况下,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11、根据《施工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以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数量的核实,签发付款凭证。

12、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

13、做好各阶段、部位、环节及系统的分段工程检验、验收,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承包人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最终验收。

14、督促检查承包人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绘制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委托人归档。

15、协助主持、审理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6、负责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

17、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编制本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及核定工程价款工作。

18、按时组织工地例会,并将例会情况及时整理成文,以纪要形式报送委托人。

19、为工程建设“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实现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20、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委托人,移交后方可进行监理报酬结算。

21、在工程保修期内,监理人应负责以下工作:

(1)自工程开始实际使用之日起2个月内,监理人留土建监理工程师、水电监理工程师共2人配合委托人作好相关工作;对使用人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技术解答,督促承包人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修复。监理人应汇总所发现的问题,并向委托人提交相关评估分析报告;

(2) 保修期内安排负责人(接委托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审核维修方案,对工程维修工作量进行确认,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并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汇报维修工作结果。

(3)参加工程保维修期内的质量回访,并将回访记录提交委托人。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施工现场的场地清理、外水、外电、管线迁移、保护等前期工作由委托人负责。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工程审批、报建资料一套。

完整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控制预算书各一套。

与监理业务有关的其它资料,如建筑施工资料等。

以上资料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提供。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3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如遇紧急情况(生命、财产将受损)应立即做出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总监理工程师为 ,常驻代表(总监代表)为 。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工地办公室一间;休息住房一间; 办公桌椅、工地电话、文件柜等办公设施及监理人员自备的测量仪器、检测试验设备、交通、照相、电脑、打字、复印等设备,委托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监理人办公、食宿、市内交通开支由监理人自理。

第十七条 委托人授予监理人的职权是: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和投资初步控制,对施工计划、进度实施、工程材料验收、各项验收进行严格把关,对工程变更、签证、工期顺延、已完成工程量、工程款支付、中期结算、竣工结算等进行审核和初步确认;负责本项目的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负责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全面组织协调(含本项目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必要的政府部门、其他单位、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做好与设计单位的交流工作,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等事宜);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全面认真履行监理

机构及各类监理人员的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施工各阶段的监理工作。其它参见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第十八条 监理人必须在工程变更确定后,督促施工方及时办理签证,监理人与施工方应在14天内办理好签证,并送达委托人。

第二十二条 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日,驻现场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代表)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5日。如少于10日(25日)需经委托人同意,否则委托人将按少于20日(25日)的天数、每天罚款2000(1000)元对监理人进行处罚。

监理服务期(尤其是施工阶段)内,监理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并保持相对稳定。期间不能随意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调换试验设备必须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取得委托人的批准后方可更换。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确实需要更换人员并经委托人同意的情况外,如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可罚款50000元,每更换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可罚款20000元;同时未经委托人批准擅自变更的,也视为监理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拒付调换人员的监理报酬用,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周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以及报送施工监理过程中的监理工作指令、分项开工申请批复等文件。监理月报提交一式3份,其他文件一式3份。

第二十四条 监理人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要求派出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根据不同施工项目,监理规模配备相应专业特长、一定数量的常驻代表,监理人及其必须。否则,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

为了保证服务于本工程的监理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委托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将不定期对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表现和监理效果进行评估、考核、评价,对违反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失职、渎职人员或委托人认为不称职、不适合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委托人有权撤换,监理人接到委托人的撤换通知后,在3日内要完成人员调整,撤换视为监理人员变更,按第二十二条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报酬为总价包干,与整个建设项目工期无关。如出现工期延误、多次进退场,委托人不再增付咨询报酬。监理人应根据委托人工程项目的进展开展监理业务。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监理人应付责任比例。除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试验测试及其它仪器设备、办公设备未按合同约定进场,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立即做出调整并拒付相应部分费用。

第三十一条 非委托人原因,使得施工阶段的实际监理服务期超出合同监理服务期时,监理人不应拒绝,委托人不另支付费用。

由于施工承包人原因资料未及时整理和扫尾工作期过长而导致完工验收推迟,使得施工阶段的实际监理服务期延长,监理人不应拒绝,委托人不另支付费用;如因监理人工作不力造成施工进度延迟,或因监理人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监理人均应酌情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本项目监理采用总价包干,本工程监理报酬为 万元。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检测、测量、抽检、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监理业务有关一切费用。

2、支付酬金

本项目无预付款,监理正常工作酬金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支付限额为合同价的80%,每次支付监理正常工作酬金时需向委托人开具前一次监理正常工作酬金的正式发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定后,委托人和工程承包人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后十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按程序向监理人支付至实际结算监理正常工作酬金总金额的95%,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按程序向监理人付清全部实际结算监理报酬(不计利息)。监理人应在委托人支付监理报酬用前开具等额正式发票给委托人。

3、额外工作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委托增加合同以外的监理工作内容。

4、额外工作报酬=额外工作实际终审结算后的总造价×监理报酬÷项目估算总额。 第四十条 如委托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支付监理报酬但事后追付时,委托人无须支付逾期违约金(即滞纳金)。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

第四十三条 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所发生的差旅费应视为已包含在监理咨询服务费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因提出合理化建议而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全部获利归委托人,委托人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监理人一定奖励。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附加条款:

一、委托人如发现监理人有如下任何一种行为的,立即终止监理合同。监理人除不能获得余下的监理报酬外,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监理人在履行职责期间发生的衣、食、住、行等费用自行负责。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接受承包人或分包人提供的食宿,向承包人或分包人索要钱、物的;

2、监理人应对签署的工程资料文件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第一次发现,罚款2万元,第二次发现的;

3、随着工程的进展,监理单位须派出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机械设备。进场后经委托人发现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少于20日,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在工地现场少于25日的,每缺1人(或1台设备)每日扣监理报酬2000(1000)元。此项由委托人每月进行考核,如有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

4、由于监理人的重大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如质量达不到要求,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建筑面积减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等)的;

二、其他责任:

1、监理人在履行职责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人身伤害事故或损失由监理单位负责。

2、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资料必须在2天内审核完成,不能按时审核完成的,每次扣监理报酬1000元。

3、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内及夜间施工,监理人因履行职责需加班的费用,由监理单位自行负责,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接受本工程承包人提供的食宿条件。

4、监理人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时合同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一般情况下不能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5、在保修阶段服务期内,如有需要,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提供服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监理人应当按照南建质安[2009]11号文的规定,对承包人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如果监督不力,发生下列情形的,相应处罚如下: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未要求承包人整改或督促整改不到位,未履职或监理不到位,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执法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书的,罚款2000元/次;被下达工程停工令的,罚款5000

元/次;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监理人除了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外,罚款50000元/次。

7、在合同执行中如委托人发现监理人配备在施工现场监理人员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人员不一致的,每人每次罚款20000元并由监理人进行整改;如次数达3次,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8、委托人依据上述约定解除合同的,监理人应足额返还已收取的监理报酬,且不得从中扣除应当或已经向委托人缴纳的罚款。

9、监理人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的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赔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赔偿金额不以本合同约定的报酬金额为限。

附:本工程监理部人员一览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评分办法合理配置)


相关内容

  • 山东储誉律师事务所
    山东储誉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储誉律所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司法部核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资深律师和专家学者,济南市退休法官.庭长等长期担任我所法律顾问,在行业内积累了广泛的社会资源.本所秉承"储信为民.誉扬中华" ...
  • 20**年1009答辩状(飞强混凝土诉玉屏买卖合同纠纷)
    答 辩 状 尊敬的审判长.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 您们好! 被告因与原告重庆飞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就原告的起诉请求及相关案件事实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 被告方认为在双方无另行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的情况 下,预拌 ...
  • 广告位(立柱广告)租赁合同
    广告牌位租赁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 乙方合同编号:[ ] 广告牌租赁合同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 公司] [ ]年[ ]月[ ]日于[ ]1 1 请填写签订合同的地点. 1 广告牌位租赁合同 广告牌位租 ...
  • 集团公司管理职能
    集团总部职能 一.集团董事会.监事会.总裁室职能 (一)集团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负责决定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负责制订集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负责制 ...
  • 最新购房流程注意事项(含顶账房)
    一.顶账房购买注意事项 开发商与其他人已签订转让协议的,首先要确保房东这套房子可以直接更名.要与房东签一份转让协议,交一点定金给他,最好有第三方在场.然后和房东约定一个时间去售楼处把原房东的名字改成你的:如果房东要先交钱再更名,这样存在风险 ...
  • 个人贷款真题20XX年(新)[1]
    个人贷款真题2009年 (总分100, 考试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 (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的要求,请选择相应选项). 1. 个人教育贷款的发放对象包括(B ). A 在读学生 B 即将就读的学生 C 在读学生 ...
  • 房地产销售专业知识
    房地产销售专业知识 目 录 一.关于房地产的专业知识 1.房地产基本概念 2.地产类型 3.房产术语 4.商品房取得"五证"过程 二.关于销售策划的专业知识 1.销售模式 2.价格与税费 3.开盘前的准备工作 4.常用销 ...
  • 国际工程就是一个工程项目从咨询
    国际工程就是一个工程项目从咨询.融资.采购.承包.管理以及培训等各个阶段的参与者来自不止一个国家,并且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的工程. 国际工程包括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国际工程咨询包括咨询和承包两大行业. 国际工程咨询包括对 ...
  • 抚州电厂专用线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抚州电厂专用线 监理工作报告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 录 一.工程概述------------------------............. ------.. 1 二.监理机构概况--------------- ...
  •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样式四)
    http://flws.fabao365.com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样式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 合伙人协议,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所名称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