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总结
我市根据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2006年组织2008年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对出生证明的管理,使用及收费等情况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我市良好做到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不搭车销售其它卡册或纪念品,实行证章分离管理,严格执行补办有关等程序。
2009年我市为了全市相关信息统一标准,做到信息规范、真实、可靠、便捷、便于管理、便于统计。决定下发了延安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全市开展产科的医疗机构统一实行出生证明计算机管理工作通知,使全市统一实现了出生医学证明软件管理并召开了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网络软件业务培训会。
2010年根据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关于下发《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工作规定的通知。【陕妇幼发(2010)64号】严格执行申领程序、领取数量、发放信息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我市依照延安市卫生局转发陕西省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延市卫发(2010)200号】贯彻执行了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
2011年并下发了《延安市妇幼保健院关于下发延安市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的通知》文件【延市妇幼发(2011)05号】使我市逐步规范了《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工作。加强了首次签发、换发、换证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严格首发流程,合格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资料等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