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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6

一、说明 .............................................................. 6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 8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 9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9

五、开标和评标 ....................................................... 10

六、评标方法及标准 ................................................... 12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 14

八、质疑与投诉 ....................................................... 15

九、法律责任 ......................................................... 16

十、其他 ............................................................. 18

第三章 标的清单及说明 .................................................. 19

第四章 合同格式 ........................................................ 19

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 .................................................... 2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委托,对长沙县政府英文门户网站翻译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县政府英文门户网站翻译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XZFCG-2015-1918

委托代理编号: XYTC2015-12-1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105万元(35万元/年,共3年)

五、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限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七、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2月21日至 2016 年1月12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或《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cg.csx.cn)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否则,投标被拒绝。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出示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九、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 (¥10000 .00元)整。

2、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开标前需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且经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统一查询确认已经到帐,视为已缴纳(开标前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长沙欣安支行

账 号:[**************]59

3、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9:30(含),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沙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 系 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1848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新寓1栋915-923室 星沙办事处:长沙县星沙街道楚天家园B 栋902室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87811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1.1

2.

2.1

2.2

司。

2.3

2.4

2.5

3.

3.1

3.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定义 “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3.3 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3.4 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4. 联合体投标

4.1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汇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银行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长沙欣安支行

账 号:[**************]59

5.2 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汇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

账户,并在银行进账单的“款项来源”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转汇入,否则采购人不承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转账的时间差,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受理回单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经长沙县招标采购局财务室核对。

5.4 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6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

(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或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

6.1 投标有效期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 本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网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检查,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作出解答,解答内容涉及到对本招标文件条款修改的,并将在本招标文件发布的网站上予以发布,同时报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解答信息发布后,停止对招

标文件的质疑。

7.2 招标采购单位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问题,将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作出澄清或修改,并主动在本招标文件发布的网站上予以发布。

7.3 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公告在本招标文件发布的网站上予以发布。

7.4 所有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信息发布网站上的答疑纪要、对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8.

8.1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8.2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9.

9.1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2

9.3

9.4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

9.5 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10.2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

11.2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

11.3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11.4 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送达

12.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

1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3.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3.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

13.3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

13.4 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5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4. 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

14.1 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

14.2 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委会成员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五、开标和评标

16. 开标程序

16.1 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

(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

(2)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

16.2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可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5个工作日;也可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也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所有评委(监委)签字认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6.3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按本文件的规定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6.3 开标时, 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6.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6.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

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 评标程序

17.1 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

17.2 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如项目重大或特殊经批准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委会的,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

17.3 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

(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

(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

(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

(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人的报价超过已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

(1)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

(2)评委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

(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17.4 比较与评价。

(一)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的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比打分。

(二)评委再根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的集体评议评审因素统一打分。

(三)主任评委再通报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17.5 确定评审结果。

(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

(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

18.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8.1 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委会的评标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18.2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评标方法及标准

19. 评标方法

19.1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19.2 评标标准

说明: 1、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

2、评标时,先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定(评委自主计分,算术平均分为其最终得分);然后再进行商务部分(1、3、4、5、6)的评定(评委集体评议,统一计分);最后再进行投标报价及投标书编制的评定(评委集体评议,统一计分);

3、以上所有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相关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20. 中标通知

20.1 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网址:http://zbcg.csx.cn)上公告评标结果。

20.2 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0.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

21. 合同签订

21.1 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

21.2 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

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1.3 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1.4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5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

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

21.6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

21.7 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

21.8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

八、质疑与投诉

22. 质疑

22.1 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2.2 质疑书应按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中《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程序及文本》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

22.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

(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

(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

(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

(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22.4 供应商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22.5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

22.6 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3. 投诉

23.1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3.2 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23.3 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23.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3.5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23.6 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长沙县人民政府或长沙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法律责任

24. 法律责任

24.1 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4.2 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4.3 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

24.4 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 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 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 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 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十、其他

25. 招标代理服务费

25.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原国家计委

(2002)1980号文件中的服务类项目约定交纳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 标的清单及说明

一 项目名称:长沙县政府英文门户网站翻译维护服务项目

二 项目概况及要求

长沙县政府英文网站运维管理项目旨在打造成外国官方和民众以及各类机构了解长沙县政策环境、享受在长沙县便捷服务的权威平台。该项目的主要需求包括:

1、内容制作与维护:发布长沙县重要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

2、专题服务:根据互联网发展趋势和工作要求,根据国内外热点和长沙县工作重点,规划制作相关专题;制作相关设计代码;

3、提供网站运行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包括内容管理系统(CMS )、服务器租用、带宽租用、基础运维等,开展日常维护,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4、运营推广: 投标人结合自身资源, 全力推广长沙英文网相关内容, 包括海内外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

三、技术服务要求:

所有标注“★”的条款为关键条款,不满足将直接投标文件被拒绝。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 项目完成时间

1.1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持续三年。

2、 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正常运行维护半年,支付至年合同总额的50%,剩余年合同总额的50%在正常维护(一年满)后全部付清。

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四章 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人): 申报审批表编号:

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

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服务。 单位:元

二、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 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服务) 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投标书中服务承诺。

六、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八、结算方法及期限: 。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服务)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产品(服务)的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产品(服务)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 十、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

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十二、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三、违约终止合同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产品(服务)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十四、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五、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 。

十六、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县招标采购局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规定。项目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机构: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长沙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

相关说明:

1. 1.1 1.2 (★)。

1.3

投标文件须由授权委托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或盖投标文件的制作

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 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封面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2.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 3.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政府采购编号、

投标人名称(全称)、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3.2

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

不准启封”的字样。

3.3 投标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袋接口无明显拆封痕迹、无法抽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视为有效密封。

附件: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长沙县政府英文门户网站翻译维护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长沙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政府采购编号: 投 标 人: (盖行政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 投标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招标采购单位):

根据贵方投标邀请_______(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1、 投标承诺函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3、 投标报价表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项目方案及说明 7、 技术服务规范偏离表 8、 同类型项目业绩表 9、 人员简介表 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1、其他资料

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

(1) 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

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

(2) 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成交人后,全面履行合同。 (3) 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总价(含优惠折扣)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4) 本投标有效期为6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采购单位

没收。

(5) 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采购单位没收。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二、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 (一)名称及有关情况: (1)名称:

(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法人代表姓名: (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

(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 (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发展简史

(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 (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 (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投 标 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三、 投标报价表

政府采购编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按“项目清单”的顺序填写。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标的清单及说明”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的,其投标无效(★)。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及辅材等,如在建设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 商务条款偏离表

政府采购编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投标人按格式详细说明有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本文件的响应情况,技术部分要求按项目设备采购清单逐项说明。

2、如有偏离,附技术说明资料。

六、 项目方案及说明

响应项目不同标的要求,提供建设方案: 一、技术方案 二、服务方案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七、 技术服务规范偏离表

政府采购编号: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八、同类型项目业绩表

表一:投标人在2015年承担过英文网站建设案例情况

特别说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网站截图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表二:投标人所承建的政府网站在2014年获得中国政府网站外文版国际化程度测评情况

特别说明:提供政府网站国际化程度测评结果表及承建网站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九、 人员简介表

1、项目团队人员构成

2、项目团队人员简介

十、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未加盖行政公章;(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5)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包含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限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对于企业单位,要求提供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勘察、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十一、 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及标的清单说明)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应列表依次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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