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实验中学教职工工作
考核评价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体教师努力工作,不断发展,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苍山县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实施意见》和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价方案。
一、考评目的
为促进全体教师与学校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和学生和谐发展,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教师的内在潜力,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从而达到提高办学效益的目的,同时为评优树先及岗位聘用提供依据。
二、考评原则
1、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既重水平又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评价促进教师全面发展的原则。 4、坚持多元评价与学校主导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评对象
1、苍山县实验中学当年度在岗全体教职员工。
2、根据考评得分将教师划分为A、B、C三等,A为最高等级。A、B、C各等级人数分别为教师总人数的30%、50%、20%。
四、考评方法 (一)教师考核
采用教师自评、年级组评和学校评三结合的方式,每学期末由教师个人对照考核项目、内容及要求逐项打分,并将评估表交各年级组,各年级组根据平时考核及终端质量显示,对照标准逐项打分,并提供记实性材料连同教师评估表一道交学校考核小组。学校考核小组会同有关年级组长对每位教师进行考核量化评估认定。考核结果要与教师本人见面,并载入教师业务档案。教师对其考核结论认为严重失实时,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裁定。
(二)职员考核
1、学校成立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室成员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工作小组由部门领导及职员代表组成,分管校长任组长。
2、学校根据各部门职员的岗位性质、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情况对其进行民主评议,量化考核。
3、考核由学校领导、考核小组、本部门成员测评三部分共同完成。领导评议、 考核小组评议、部门成员民主评议成绩分别为40%、30%、30%。
4、考核结果划分为一、二、三共三个等次,权重分别为30%、50%、20%。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为教师年度考核、优秀教师评选、职称评审等提供客观依据
六、其它说明
1、本方案中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与学校教学常规及其它规定合并执行。
2、各年级各处室应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不午得擅自更改标准及考核项目。
3、凡以材料为准进行的考评项目,必须严把材料关,不得弄虚作假。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考核不得评为优、良等次:
(1)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2)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的; (3)经有关部门查实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 (4)触犯法律法规的;
(5)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
苍山县实验中学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苍山县实验中教师考核评价细则
附件2:
苍山县实验中学学校职员考核评价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