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的快送挂靠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由乙方出资购置的 车辆,车号为 ,挂靠在甲方从事运输业务。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公司的名义为乙方办理营运手续(限于行驶证、营运证、附加税、牌照、二级维护卡、行车路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私自办理车辆营运手续。车辆行驶证的车主为甲方,而实际产权属于乙方,乙方向甲方每月上缴 元挂靠费。
三、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投保金额:车险按车辆价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驾乘保险人不低于10万元/人,货物险不低于10万元;集装箱保险不低于10万元。乙方应将上述保险费用于原保险合同到期十五日前交由甲方办理续保手续。但合同起始月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交纳全部保险费用,如拖保,公司有权为其垫付保费,并根据垫付额按月息1%收取利息。
四、挂靠期间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
经营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
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
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
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有偿为乙方及时办理各种运输手续、
提供行车路单、修车等方便,乙方及时付清费用,甲方组织开发货源
服务于车主,甲方按组货金额的 收取货运服务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管理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等费用时,
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各种运营及保险手续,逾期半个月不能交费
时,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车辆作抵押,注销其牌证,并可解除合同。乙
方承担六个月挂靠费数额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时为乙方办理各种营运手续、保险手续时,乙方
有权督促其办理。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如有
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
(3)如车辆下月份须停驶,应于当月25日前将牌证等相关手续交由
甲方,但停驶时间不能超过行业所规定的期限,否则后果自负。
七、乙方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
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安全运输等企业管理制度。严禁乙方雇用证件不
全、技能不良的驾驶员,严禁车辆带病行驶,造成不安全因素,否则
公司有权将其停驶,强制性保养、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和停驶费用
由乙方承担。乙方所聘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乙方自行
管理其相关工作人员,若由乙方工作人员引起甲方企业信誉、财产损
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为使企业健康发展,树立雁运物流的运输品牌,乙方可以向甲方
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合理建议,给双方创造理想的经营环境,更加丰厚
的经济利益,达到共兴共荣,永远发展。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
效。
甲方(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