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迎检备查材料
一、A1入学机会 (二)乡镇(街道)
1.户籍管理机关或其他人口管理、统计部门提供的6-18周岁人口花名册原件。
2.6-18周岁人口接受教育情况登记表(包括在外辖区就学证明)。 3.福建省基础教育数据统计表一、表二、表三(包括乡镇及各村居的过渡表)。
4. 上一学年(接受国检指2015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比率统计表、花名册及在学证明(包括本县市及外县市在学证明)。
5.各率计算清单(包括6—11岁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2—14岁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6—14岁三类残疾入学率、小学年辍学率、初中年辍学率、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率等)。
6.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学龄人口花名册及相应的筛查鉴定材料。 7.外来常住学龄人口登记资料。 8.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文件及资料。 9.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制度、文件及相关资料。
10.乡镇(街道)加强中小学学额巩固工作的文件及相关过程性材料(包括学年度巩生工作责任书、流生报告单、催促复学通知单、乡镇驻村干部联合村委及中小学动员流生复学动态记录、乡镇联合职能部门深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清理违规使用童工过程性材料)。
— 1 —
(三)学校
1.近四个学年学校基层报表。
2.近三个学年学生变动统计表(分别以学年度、级别整理)和对应的花名册、学籍变动手续。
3.近三个学年新生花名册和对应的招生录取登记表。 4.在校学生花名册和对应的学籍卡片。
5.近三个学年初中毕(结)业生花名册及验印底册。 6.近三个学年初中经补考毕业的毕业生人数、成绩册及试卷。
7.上一学年应届初中毕业班(接受国检指2015届)学生参加“中考”、“质检”人数和成绩册(以组织考试机关打印的原件为准),完整的免试保送高一级学校学生的证明材料。
8.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学龄人口缓学证明和异地就学的证明材料。
9.近三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阶段比率统计表、花名册及相应在学证明(接受国检指2015届)。
10. 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材料。
11. 落实留守儿童少年关爱教育的相关材料(包括关爱制度、每个留守儿童档案、联系卡、关爱活动过程性记录材料等)。
1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教研、考查考评机制材料;每个学生的个别化教学档案和成长记录袋;实施康复训练及缺陷补偿的相关材料(指接受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小学或
— 2 —
初中)。
13.创办特殊教育辅读班的诗山、康美、水头等3个镇的相关学校,需按要求规范整理辅读班相关材料。
14.学校学额巩固工作制度(包括激励机制);巩生工作小组(落实行政挂钩年段、科任教师挂钩任教班级、班主任主抓的巩生工作责任制);学年度校长与班主任签订巩生责任书;流生报告单(应明确辍学原因及去向);动员流生复学动态记录;学年度辍学生花名册(人数需与报表体现的辍学数相符)。
— 3 —
二、A2保障机制 (二)乡镇(街道)
1.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进辖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汇报材料。
2.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工作报告。
3.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出台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文件。 4.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关于贯彻落实南安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教育工作文件的情况材料(含领导在文件上的批示,召开有关会议部署落实记录原件)。
5.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关于治理学校周边环境,保障学校安全的文件及过程性材料。
6.乡镇(街道)近三年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汇总表及有关材料。
7.乡镇(街道)近三年扶持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的有关文件及名册等材料。
— 4 —
(三)学校
1.市、乡镇(街道)、部门领导关心支持学校发展、为学校办实事的图片及相关文字材料。
2.《福建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办学条件)》。 3.学校基层报表。
4.新学期各班级学生名表。
5.校舍基本情况简明表(按表样填写)。 6.学校平面图和土地证、房产证。
7.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有关材料。
8.体育、音乐、美术、劳技、信息技术等专用教室,卫生室、图书馆(室)、实验室、农远工程等教学设施及配套设备的财产清册,最近一个学年活动计划和使用情况的记录材料(材料可放在相应的功能室)。
校舍基本情况简明表
学校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5 —
三、A3教师队伍 (二)乡镇(街道)
1.乡镇(街道)近三年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包括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的实施意见(方案)、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
2.乡镇(街道)近三年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记录、纪要、工作计划及总结。
3.乡镇(街道)近三年教师节表彰文件、教师代表座谈会记录、乡镇领导讲话稿、图(像)资料等。
4.乡镇(街道)近三年奖励教师、增加边远山区教师津贴的情况;慰问教师的名单及金额(按年度汇总造册)。
5.乡镇(街道)在维护教师权益方面的典型事例。选拔校长、教师参加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妇代会、工团会等参政议政活动的情况材料。
6.乡镇(街道)为教师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
— 6 —
(三)学校
1.基础数据表:包括《福建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师资水平)》、《教师队伍结构情况简明表》等教育督导基础数据表(所填报相关数据务必与市、乡镇汇总表吻合)。
2.花名册:包括《学校教师花名册》(注明省、市、县级骨干教师)、《校长培训花名册》、《名优骨干教师花名册》(国家、省、市、县级名班主任、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花名册》、《轮岗交流、支教教师花名册》、《教师荣誉花名册》(受各级综合表彰人员汇总)等。
3.证书或文件:专任教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教师获得各级综合表彰荣誉证书、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继续教育证书、文件复印件,并分别按教职工简明情况登记表顺序整理。
4.督导评估前一个月的教职工工资表。 5.学校课程表和教师任课表(检查当学年)。 6.学校组织开展师德建设活动专题材料。包括
(1)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关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实施方案等)。
(2)学习贯彻《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省、泉州市、我市下发的师德文件的方案或意见。
(3)开展师德教育学习、专题讲座、师德演讲、教师技能竞赛等活动的方案、措施、特色成效以及每学年“师德师风教育
— 7 —
月”活动的文字材料、图(像)资料等。
(4)学校师德考核(评)实施方案(细则)、学年(期)师德承诺责任书(状)、学生无记名师德问卷调查表,按教职工简明情况登记表人员顺序整理。
(5)师德论文汇编。
7.学校开展校本培训(教研)专题材料。包括校本培训制度、年度或学期校本培训规划(计划)、教材、骨干教师培养、研修计划、各级教研活动实施情况的过程性文字材料、图(像)资料等。
8.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的文件、方案或实施细则,包括有关教师队伍管理的制度、争优创先、奖励慰问、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细则)、教师职务评聘量化实施细则、量化过程性材料等。
9.有关教师轮岗交流的材料。
10.学校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的配备情况,任职文件;学校中层干部(含农村完全小学校长)竞聘上岗的过程性材料。
(注: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材料均提供近三年。)
— 8 —
四、A4质量与管理 (二)乡镇(街道)
1.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文件;乡镇(街道)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关记录性资料。
2.乡镇(街道)推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材料(包括素质教育领导组、对辖区内完全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等)。
3.乡镇(街道)制定的安全制度文件,安全会议记录及检查记录等材料。
4.乡镇(街道)组织职能部门开展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的过程性材料。
5.乡镇(街道)综治部门调整辖区中小学法制(综治)副校长的聘任文件。
6.乡镇(街道)最近一次接受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考核)的自评报告和后续整改方案。
— 9 —
(三)学校 1.制度建设
学校章程;管理制度(包括部门职责、管人管事管物系列制度、激励办法等,并汇编成册);推进制度落实的相关过程性记录材料。
2.课程建设
(1)课程实施:学年度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学期课程表及课务分担表;开发校本课程及其他课程资源的相关材料;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相关材料;课程评价相关材料;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相关材料(包括校本教研计划、记录、总结,课题研究,研讨课等材料);中考成绩单及中考单科合格率、全科合格率计算清单。
(2)课程改革:围绕以校本教研(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研讨课,课题研究,片区教研活动等)为载体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相关材料。
(3)德育工作:寓德育于课堂教学的相关材料;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增强德育实效的相关材料;开展社区实践、社区服务和课外活动的相关材料。
3.办学行为
(1)规范课程设置:科学制定校历表,严格按省颁课程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课程实施方案、课程表(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初中每周34课时)及课务分担表,且必须落实开齐开足各门课程。相关材料详见课程建设方面要求。
— 10 —
(2)规范作息时间:学期作息时间表。作息时间表体现的学生上下午在校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得超过6、7小时;每课时小学40分钟、初中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上午大课间活动时间为25—30分钟;眼保健操每天10分钟,上、下午每次各5分钟;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在保证不超过每天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内进行安排;寄宿生晚自习小学、初中每天分别不超过1.5小时、2小时;严禁学校利用中午时间组织学生自习,严禁学校或教师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学生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
(3)规范评价考试:学科测试(考查)成绩表、质量分析表、统计学科及格率及全科及格率数据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各学科考试及格率均应达80%以上,全科及格率应70%以上;严禁学校或科任教师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以学生考试成绩排列名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中考升学指标,不炒作宣传中考成绩和升学率情况。
(4)规范招生行为:每学年招生相关材料;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及相关学籍材料。学校必须严格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下发的招生工作意见,严禁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分设重点班或实验班;规范学籍管理,正确运用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网络管理平台。
(5)规范教育用书管理:教学用书征订与管理相关材料。学校、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及学习用品,必须根据泉州市公布的教辅资料审读推荐目录确定一个版本向学 — 11 —
生推荐,教辅资料坚持学生自愿订用原则,严禁学校和教师统一组织、强行要求或指定书店要求学生购买,严禁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资料。
4.体质健康
学期作息时间表;大课间体育活动安排表;课外体育活动安排表(当天未上体育课的班级应安排课外体育活动)、组织机构及活动情况记录;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材料(年达标率须达90%以上);开展其他校园体育活动材料。
5.改革创新
(1)参与“小片区”管理的中小学,应提供在帮扶共建方面的相关材料。
(2)承担省市改革试点任务的学校,应提供相关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过程及取得成效的材料。
(3)参与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试点工作的中小学,应提供分步实施方案及在推进制度建设、干部培养、教师教研等环节的相关材料。
6.学校安全
按《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综〔2014〕28号)附件2的考评标准整理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乡镇(街道)与学校材料均不必上送,分别放置在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中小学迎检会议室备查。
— 12 —
(二)未作特别说明的,一般只须提供近二年及与督评年度有承上启下的材料备查。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