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数据来自于国家发改委网站《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2014]19号文件的规定。
减排途径 碳减排量估算方法说明 相关参数选取
各能源品种的排放系数分别为:
煤炭:2.64tCO2/tce
石油:2.08 tCO2/tce
天然气:1.63 tCO2/tce
电:0.75kgCO2/kWh 根据节能量乘以相应能源节能和提品种的排放系数估算。或高能效及根据替代前后不同能源品燃料替代 种相应的排放量之间的差额进行估算。
水泥熟料:0.53 tCO2/t 根据每减少吨水泥熟料、原料替代钢铁:0.68 tCO2/t 钢铁、石灰和电石等产生或减少 石灰:0.18 tCO2/t 的减排量进行估算。 电石:1.0tCO2/t
非CO2温室气体的折算当量系数分别为:
CH4: 21
N2O : 310
SF6: 23900
HFCs :
HFC-23: 11700
HFC-32: 650 减少非可以利用不同温室气体的HFC-125: 2800 CO2温室全球增温潜势折算为二氧HFC-134a : 1300 气体排放 化碳当量 HFC-143a : 3800
HFC-152a : 140
HFC-227ea : 2900
HFC-236fa : 6300
PFCs :
CF4: 6500
C2F6: 9200
注:Ⅰ如果申报的低碳技术实现减排的途径为以上途径之一,可按相应的计算方法进行估算; 如果实现减排包含两种以上途径,则总碳减排量为各类途径所产生的减排量之和。
Ⅱ考虑到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值尚没有被《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属机构所接受,表中非CO2温室气体采用的折算当量系数源于IPCC 第二次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