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附校外来人员留宿登记制度
为规范学校教工宿舍管理,确保校内人员、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外来人员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在门卫处填写相关信息
2、遵守学校相关制度,做到:
(1)不私接电路,不留置、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棒等违禁电器
(2)不使用蜡烛、煤油灯、酒精灯等明火照明工具,不把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区。
(3)不在宿舍内赌博、吸毒、盗窃、打架、酗酒等
(4)爱护、保管好苑区及宿舍内校产校具,丢失、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还需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5)保持舍内整洁卫生,不向阳台、走廊、窗外乱扔杂物
(6)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随机应变并及时报值班人员
(7)违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留宿人负责
3、留宿结束后在门卫处作离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