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中南海中行辕主食每天处理的公务,主要是为分赃不均而拔刀相向的国民党军政部门当调解人。
李宗仁在他的回忆录中对此便回忆说:
当时在北平的所谓“接收”,确如民间报纸所讥讽的,实在是“劫收”。这批接收人员吃尽了抗战八年之苦,一旦飞入纸醉金迷的平、津地区,直如饿虎扑羊,贪赃枉法的程度简直骇人听闻。他们金钱到手,便穷奢极欲,大肆挥霍,把一个民风原极淳朴的故都,旦夕之间便变成罪恶的渊薮。中央对于接收职权的划分也无明确规定,各机关择肥而噬。有时一个部门有几个机关同时派员接收,以致分赃不均,大家拔刀相见。无法解决时,便来行辕申诉,我这身为最高长官的行营主任竟成了排难解纷的和事佬。
最令当时平、津居民不能忍受的,便是这批接收官员为便于敲诈人民,故意制造恐怖气氛,随意加人以汉奸罪名而加以逮捕。一时汉奸帽子乱飞,自小商人至大学教授随时有被戴上汉奸帽子坐牢的可能。因而凡是抗战期间没有退入后方的人,都人人自危。于是颇有一些年高德勋的学者和居民来向我泣诉,希望能稍加制止。
我不得己,召集党政军临时联席谈话会,尤其对特务机关负责人马汉三晓以大义,申斥一顿。我说,你们对“汉奸”一词的定义,应该依法有明确的规定,不可用来作为勒索人民的借口,须知在敌人侵入国土之时,我政府无力保国卫民而被迫撤退,我们对留下来任敌人宰割的人民已觉惭愧不堪。今敌人幸被逐出国土,我们应与民更始,重庆升平。你们不此之图,反欲混水摸鱼,借口敲诈,成何体统。我一再告诫马汉三说,嗣后凡非附敌有据的,概不得滥予逮捕。尔部下如有不听命令,明知故犯的,一经人民告发,查明属实,当惟尔是问。
以上这段李宗仁的回忆,倒是说明了国民党接收北平后的实情,确实是搞得民怨沸腾。至于李宗仁申斥军统北平站站长、特务头子马汉三一事,其实也不会发生什么作用。因为马汉三本人不仅不会听命,而且他还负有监视李宗仁之责。由于他监视不力,在李宗仁竞选“副总统”成功后,蒋介石还归罪于马汉三,于1948年下令将其枪毙(罪名是贪污)。
当时沦陷区内的民众除了应付敲诈外,最关心的事,还是自己手里原来握有的日伪政权发行的钞票,也就是胜利后人称的“伪币”如何处理。特别是没有多少实物积蓄的小民百姓,还要靠过去积攒下的一点钱度日。
日军侵占华北、华东各地后,曾强迫老百姓将手中的国民政府发行的钞票——法币兑换成伪币,比价是二块法币兑一块伪币。谁私藏一块法币,宪兵队发现后就可能以“抗日分子”的罪名抓去,因而沦陷区内的法币差不多都已兑换成伪币,并已流通了好几年。
“如今应该按照原比价,一对二”。刚刚胜利后,被称为“收复区”的原沦陷区内许多新出现的报纸都这样呼吁。从沦陷区与大后方的货币实际购买力来看,一块钱的法币与一块钱的伪币的币值相差不多,可那些“接收大员”和“义民”们都是带着法币而来的。接受日军受降仪式举行后两天,何应钦以陆军总司令名义于9月11日下令伪币停止使用,等候兑换处理。9月28日,刚刚收复的各大城市的银行门口都贴出了国民政府财政部的布告,宣布“伪币与法币的比值为二百比一”。
“二百比一!”此布告一出,刚刚庆祝光复的北平等各城市里顿时是哭声骂声一片。有钱有势者,此时早都把手中的钞票换成房产地产和物资,唯有小民百姓只有点现钞和银行的储蓄在手中,此时差不多都家资荡尽。在1亿多人口的沦陷区内,刚刚欢庆胜利的景象迅速被民众的悲戚之相所代替。
此时,在战败国日本,美国占领当局所定的日元对美元的比价还远未如此刻毒。许多中国人一经比较,不禁抱怨这场胜利是“惨胜”。
如果说某些“接收大员”和特务的敲诈勒索还可以从个人品质来辩解,国民党当局有藉口推脱责任,那么这种政府规定的兑换率,却是“党国”最高当权者对上亿沦陷区人民的一场大洗劫。不仅带着法币来的军政官员们以此大发了横财,掌握了国家银行的宋子文、孔祥熙两大家族更是一下子聚敛了富可敌国的资产,这些不义之财马上又大都转存到美国银行,成为穷国向富国的逆向投资,这样到头来只能是穷国愈穷,富国愈富。
这种“杀贫济富”、以国家机器的力量为极少数豪门贪欲服务的经济政策,自然立即激起天怒人怨。民犹水也,可载舟亦可覆舟。短短几年后,国民党统治集团在大陆就迅速遭到了覆舟之报。李宗仁在大陆失败后避居美国,在回忆录中曾痛心地总结国民党政权崩溃的原因:
“刚胜利时,沦陷区中伪币的实值与自由区中的法币,相差原不太大,而政府规定伪币与法币的兑换率为二百比一。以致一纸命令之下,收复区许多人民顿成赤贫了,而携带大批法币的接收人员则立成暴富。政府在收复区失尽人心,莫此为甚。
国家在大兵之后,疮痍满目,哀鸿遍野,而当国者却如此以国事逞私欲,国民党政权如不瓦解,真是无天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