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昕益旺岭煤业有限公司
防灭火巡查记录
通防部 二〇一四年
填 写 说 明
1、本表作为山西灵石昕益旺岭煤业有限公司进行防灭火巡查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填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4、本记录一天一次。
5、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巡 查 要 求
一、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防灭火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矸石山、木料厂、井口房、通风机房是否符合防灭火要求;
6、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7、防灭火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8、其他情况。
二、防灭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灭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巡查记录
《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