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岩石力学领域中,对岩石在单独承受静荷载作用时破坏准则的研究已经比较深透(详情见资料p170-175),对单独承受动载作用时的岩石破坏也取得一定进展(1,19,182-192).上述实验和理论表明,岩石在承受动静和在动、静载荷时,其力学特性和破坏规律有较大差异,岩石破坏准则也有较大差异。
少数学者利用动力三轴试验机进行过加围压的岩石三向抗压试验(19),得到了以三向静压缩不同的结论。对于同方向的动静组合加载强度的专门研究,目前善无文献记载。
目前就岩石材料低应变率(ɛ*
此前材料破坏准则分为四大类:⑴应力或应变类破坏准则;⑵能量类破坏准则;⑶损伤类破坏准则;⑷经验类破坏准则;
有代表性的能量类破坏准则即形状改变比能理论(第四强度理论),实践证明,对于塑性材料,该理论主要适用于拉压性质相同的情况,对三向等值拉伸无能为力;对于脆性材料,该理论主要适用于三向压应力相近的情况。由于破坏准则中一般忽略了反映静水压力的体积形变能,故2002年广西大学学报刊登了余熙莹《关于第四强度理论的修正》,提出了用体积变形比能和形状改变比能之和即应变能密度作为材料破坏准则。
分工:汪仕伟------损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