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代码说明
4.5.1普通中小学学校代码
普通中小学学校代码由1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按教育事业统计编码规则和要求填报。其中前6位采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一标准行政区划代码,其余为自编码,具体解释为: 第一、第二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标识
第三、第四位为地(市、州、盟) 标识
第五、第六位为县(市、区、旗) 标识
第七位至第九位为乡、镇标识
第十位至第十二位为学校顺序标识
第十三位、第十四位为学校类别标识
第十五位为学校办别标识
第十六位为学校所在地城乡标识
如图4-3所示:
图4-3 普通中小学学校代码
4.5.2中等职业学校代码
中等职业学校代码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6位采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一标准行政区划代码,后4位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码,与教育事业统计中4位代码一致,学校不得自行编码,具体解释为:
第一、第二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标识。
第三、第四位为地(市、州、盟)标识。
第五、第六位为县(市、区、旗)标识。
第七位至第十位为学校顺序码,与教育事业统计中4位代码一致。
如图4-4所示:
图4-4 中等职业学校代码
说明:用县级/省级账号登陆也可查看学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