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常见法律问题 - 范文中心

民间借贷纠纷常见法律问题

10/09

民间借贷纠纷常见问题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高利贷利息:

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6分钱相当于年利率72%,1毛则接近120%,比5.85%(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贷款利率2011-04-06)左右的银行借贷(年)利率至少高出10多倍。

一毛钱的月息,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20%,而现行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85%(2011-04-06贷款利率)。

一毛的月息(10%)。10*12=120%。

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

假设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6个月至一年期为6.31%,高利贷为:

6.31%*4倍/12个月=2.[1**********]33分。

1-3年期年利率为6.40%,高利贷为:6.40%*4倍/12个月=

2.[1**********]33分。

借贷主体:

1、自然人之间

2、自然人与企业之间

3、企业与企业之间

调整自然人之间借贷的法律条文是《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备注:1、2002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指出“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2、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企业之间借贷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90年11月12日) 。

第4个问题第2条: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定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

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1996年3月25日) 。 对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出借方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依法向借款方收缴。

3、《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4、《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

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96年9月23日) 。

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第(2)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的,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

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6、《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1998年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五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号)。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8、《商业银行法》(2003-12-27)。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9、《商业银行法》(2003-12-27)。

第十一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变相借贷可能方法:

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项目合作、中间个人、委托代付款、增加股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相关法规解答,法院在认定企业之间借贷合同为无效合同时,判决的结果是让借款人返还本金,并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这种判决虽然从法律意义上否定了企业之间借贷行为,但其法律后果,对借款人来说,与向银行贷款无实质差别;对出借方来说,受到的仅仅是并不太重的经济处罚。


相关内容

  •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最新司法解释 作者 富迪律师 浏览 2294 发布时间 11/12/30 最高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 稳定的通知(2011) (法[2011]336号) 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整 ...
  • 企业间借贷是否合法之浅析
    [关键词]:企业 借贷 效力 企业间借贷是否合法之浅析 孙银亮 企业之间(本文所指的企业,不包括经国家批准有权经营金融业务的各种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相互借贷是一个在我国长期存在的民间经济行为,然而对于这种行为的法律界定却说法很多.很多人认 ...
  • 鄂尔多斯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规范民间 借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 ...
  • 民间借贷罪与非罪的认定原则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市场活跃,然而由于民间借贷活动缺乏制度管制,各种纠纷呈上升态势,其中涉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现象也层出不穷.此类案件在具体法律适用中存在较多争议,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quo ...
  • 民间借贷纠纷五成发生在朋友间 一成发生在亲属间|民间借贷|银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五成发生在朋友间 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春节前是索要债务的高发期,民间借贷解决不好易产生纠纷.17日,市二中院就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情况召开发布会.该院副院长苏丽英介绍,民间借贷案逐年大幅递增.借贷行为多发生在亲友间,碍于情 ...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年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2011年11月30日 鲁高法[2011]297号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本院各部门: 2011年8月31日至9月1日,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
  • 物保无效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 物保无效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现在不管是生意上的合作,还是其他方面的合作,我们都会有一个保证人,当一件事情出现问题的时候,该 ...
  • 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也应规制
    观察思考 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也应规制 ■ 刘胜军 2010年第四季度以来,我国基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实行稳 路板材不合格为由,撤销电路板材购货合同,将资金收回.资本金结汇支出后长达一年又转回企业.据调查,这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为朋友关系 ...
  • 浅析我国民间信用分析
    我国民间信用基本情况分析 现阶段, 我国的信用形式分为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国际信用和民间信用等.其中,民间信用正逐步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信用形式.我国的民间信用由来已久, 近年来发展迅速, 已逐渐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信用形 ...
  • 昆明经济纠纷律师:借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欠条与借条在法律上有何区别?朋友找我借10万块钱我应该让他写欠条还是借条?写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呢? 借钱要谨慎,欠条与借条差距竟如此之大 生活工作中,我们时常遇到借钱或被借钱的事情,有当事人咨询:朋友找我借10万块钱我应该让他写欠条还是借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