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处置金融系统突发性支付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证金融各项改革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⒊对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的信用社,要根据其支付风险状况,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检查,并拿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㈢报告
⒈接到联社或信用社风险报告后小时内报告上级,风险报告表在当日起逐日报送。 ⒉可根据风险处置情况,要求农村信用社和各联社增减报告内容和次数。
⒊突发性风险报告中要包括以下内容:金融机构基本情况、风险基本情况,原因、时间、涉及信用社或分支机构数、各项存款和储蓄存款的下降情况,已采取的和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分析等。
二、处置程序
㈠接到联社或信用社的风险报告后,要立即责成县联社实施风险处置和同业救助方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化解措施和对策,并监督信用社实施。
㈡要立即组成由行长带队、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门监管工作小组,进驻金融机构,直接履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