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物品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我园区对拾遗物品的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的拾遗物品,是指银基集团下属银基水世界(包含银基O 秀)工作人员和游客(以下简称拾获人),在园区内拾获他人(以下简称失主)遗留或遗失的物品。
三、园区处理拾遗物品工作处设在银基水世界游客服务部,由游客服务中心负责园区内拾遗物品的登记、保管、招领、上缴等工作。
四、凡在园区范围内拾获的物品,拾获人应立即送交游客服务中心服务台。工作人员将与物品拾获者仔细核对,填写登记册。本园对于拾遗物品没有检查内部是否损坏、功能是否正常的义务。
五、做好拾遗物品登记和保存工作后,拾遗物品如有失主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将尽快电话通知失主。拾遗物品如无法与失主取得联系,我园将会在官方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讯息。
六、园区内拾遗物品失主可按下列程序查询、认领:
(1)请到园区内游客服务中心问询。核对属实的,即可办理认领手续。认领失物时,请备妥有效证件(身份证、读者证)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失物的,应凭失主的委托书、失主的身份证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认领。
七、从物品遗失通知公示期满六个月无失主认领,游客服务部将对此物品延期保存三个月,若此期间再无失主认领,则此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对于无主物品,在过了规定的认领期限后,将由园区最高管理部门决定处理办法。
八、本园区对拾遗物品所提供的保管仅指集中收集、发布信息、交付认领。对于期间拾遗物再次遗失、功能损坏以及被人提供假证件或假联系方式后冒领等事项概不负责。
九、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银基水世界所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银基水世界
201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