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1. 设置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为此,特设置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的、生产的、员工的所有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
2.2本制度规定了电气临时线的架设范围、审批手续和安全要求。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3869-92
4. 职责
4.1所属各单位负责因生产、工作需要电气临时线审批。
4.2 维修课负责电气临时线的许可和安装。
4.3 各部门、维修课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监督管理。
4.4 主管安全部门的领导负责电气临时线的审批。
5. 程序
5.1临时线安装审批程序
5.1.1 因生产或工作需要使用临时线的单位,必须填写“电气临时线审批表”,一式三份,并详细写明以下内容:
⑴ 提出安装地点和安装理由;
⑵ 提出安装使用期限;
⑶ 提出安装单位或施工负责人。
⑷ 由维修课专管人员审核电气临时线要求和意见。报告行政课(必要时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情况)签字批准。电气临时线审批表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
3.3 实施电工接到由维修课和行政课审核批准的电气临时线审批单后,方能按要求进行接电气临时线。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电气临时线,电工有权拒绝。
3.4 基建施工的电气临时线,可按基建建设项目施工期为限
3.5 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按电气安装规程的电气临时线,均属于电气临时线,
行政课有权令其停止使用,并对电工违章作业和机动部门作出教育和处罚。
3.6 电气临时线使用时间为15天,电气临时线使用期满后,确需继续使用的,必须在前一天内再办理延长手续,仍有原设备动力能源和安全部门核准后,方可继续使用。但使用总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30天)。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必须安装正式线路。
3.7 电气临时线完工后,由使用单位通知电工拆除。
5.2临时线架设要求
5.1 绝缘情况和安全载流量。
5.1.1 电气临时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胶线,无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外包可靠不得超过2个,潮湿地不得有接头。
5.1.2 安全地载流量,应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单台电机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应不小于额定电机流量。多台电机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应不小于最大电机额定的电流量加上其余电机的额定电流量,计算负荷载电流量。
5.2 临时线架设高度
5.2.1 悬空架设时,距地高度,室内应大于2.5米,室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如确需拖地架设应可靠套管,防止移动损坏,割断电线措施。
5.2.2 架设时应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等构件物上挂线。
4.3 开关和熔断器
4.3.1 临时线应有一台总开关控制,每分路应有熔断器;
4.3.2 熔断额定电流不≤(1.1.5-2.5)×最大容量电机额定电流+其余额定电机电流之和。
4.4 接地(或接零)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金属构件均应有良好接地线(接零线)。
4.5 间距;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0。3米。
4.6 电气临时线与广播线、电视线一般不宜同杆架设。如受线路走廓限制,需同杆架设时,应经线杆主管部门同意,但两线间距应不小于1。5米。
4.7 易燃、易爆、腐蚀、浇注、辗压场所,严禁接临时线。
6. 考核
凡未经维修课和行政课批准或未按规定要求使用的临时线。维修课和行政课在巡回检查中一经发现查实有权制止。由此对生产产量、质量等造成的影响由使用部门负责,并作违章违规处罚,发生事故的从严追究其责任。
7. 记录
电气临时线审批表
电气临时线审批表保存期为1年。
8. 附 则
本制度由行政课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行政课负责解释。
附:
电 气 临 时 线 审 批 表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