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到达法院时,无回应记者提问
(中华时报/中华新闻通讯社)香港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前特首曾荫权,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控罪包括,曾荫权在行会审批雄涛广播的牌照时,无申报与雄涛的主要股东商议租楼及给予了对方80万元。
曾荫权早上去到廉署总部,被廉署正式落案起诉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他的座驾上午11时许离开廉署,当时拉上窗帘。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前特首曾荫权,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下午两时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他到达法院时,无回应记者提问。
控罪指,曾荫权涉嫌在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间,身为行政长官,无合理辩解或理由,在行政会议批准,香港数码广播的前身,雄涛广播的牌照申请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或披露,他与雄涛的主要股东黄楚标商议租用深圳东海花园的物业,亦无向行政会议申报他的妻子曾鲍笑薇在2010年11月,代表她及曾荫权向东海联合有限公司支付80万元人民币。
曾荫权的另一项控罪,就指他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建议根据授勋及嘉奖制度,考虑提名建筑师何周礼时,无披露或隐瞒他租用东海花园的物业,而何周礼获聘用负责这个单位的室内设计。
曾荫权发表声明,指过去3年多,一直全面配合廉政公署调查。他表示,自己问心无愧,深信法庭会还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