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对策
王莉南京边城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仔细分析一下一些上市公司的年报就会发现,其在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的方法上是五花八门,各有说法。
一、2012年上半年部分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12年半年报数据显示,共有近800家上市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有可比数据的694家上市公司上半年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合计为113.5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2.55%。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占694家上市公司上半年净利润的12.6%。由于可见,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已成为对上市公司利润影响的一个重要因素。那么在理论上已趋于完善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存在被人为调整利润的可能性呢?中报显示,英力特(000635.SZ)上半年的存货由期初的3.96亿增加到期末的3.99亿元,其中库存商品由期初的2.16亿增加到期末的2.54亿元。然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pvc销售价格整体下滑之下,英力特却丝毫未增加上半年对库存商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而与之相对应的是,与公司属于同行业的云南盐化(002053.SZ)上半年库存商品由期初的6670万元增加到期末的8784万元,而其中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