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日子看《东方之子》,知道有一个带母上大学的学生,也同时知道了一个新名词:道德模范。
突然回想起不知是哪个月,不经意间,从《江南都市报》上看到的一个热情洋溢的标题-《江西道德模范载誉归来》,不觉好奇心起,找来故纸仔细研读,发现竟然是中央三个重要部门联合举行的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刚刚结束。
最近,汶川大地震的尘埃刚刚落定,以上百无聊赖的官方机构,就又迫不及待地伸出头来,象冬眠苏醒过来的乌龟。他们对广大的臣民挥挥手说:现在咱们来评选地震灾害中最让人感动的小英雄。
唉!中国人习惯人治的社会实在太久,以至于至今无法戒掉强加思想于人的变态心理。
老子说,道是自然的本源,先天地而生,是一切规律和物质的根本。但因为人类意识的局限性,我们对道总是“迎而不见其首,随而不见其尾”,又说(道)恍兮惚兮玄而又玄;德乃道之用,是道的属性在人的品质中的体现。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普通人是无法掌握道德的尺度的,人们需要道德的标本。古圣之人,对自然和社会有其独到的见解,他们将发现的自然之理用之于日常生活,便成之为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所以古人常以大德之人为楷模,这种人西方叫先知,而中国则叫圣人。
但是,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的专制独裁社会,对道德的解释权却从来不属于圣贤大哲,相反却一直被独夫民贼所窃取。
比如,强调忠君爱国的人却并不介意黄袍加身;主张民主、自由,还政于民的政党也毫不介意强行代表百姓的利益。
所以,中国人的道德自古以来就是权利的附属品,也正因为如此,从秦始皇开始,天下道德的模范就只是帝王本身。何以见得,有“朕字”爲证。
我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专著《尔雅·释诂》说:“朕,身也。”。而戴震《考工记图·函人注》有“ 视其朕,欲其直也”之说,在这里我们知道朕其实是船板之间笔直的缝隙,后引申为标准。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嬴政统一天下后,规定:“天子自称曰朕。”从那以后,凡得天下者,无论什么鸡鸣狗盗之徒都必自称为“朕”以强为万民百姓之道德楷模而招搖過市之。
可见,从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开始,天下的道德模范就已经不是清心寡欲的大德贤哲,而一直为强权所有。
但后来觉醒以后的国人开始明白,道德和法制相比不过就是遮掩特殊阶级下流德行的遮羞布而已。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目的就是要警醒国人,道德的标准其实不在强权,而在于合乎天道的民主、自由、公平、公正。
于是我们知道所谓道德是无法带来公平、公正的理想社会的,只有法治才是这一切道德理想的保障。
虚伪的道德可以杀人于无形,而严格的法制却可以带来最大的自由和快乐。
这种清醒的认识在中国广袤沧桑的大地上已经匆匆过去了近百年,我不明白的是,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中国人为什么不再去努力建立法治社会以满足国人公平、公正的要求,却还要大张旗鼓地用树立道德榜样的方式来弄民以愚,民主、自由、法治对中国人来说难道就只能和共产主义理想一样虚无缥缈,永远遙遙无期吗?
顺便告诉那些百无聊赖的政客们一句:512地震中所有和灾害抗争的孩子都是英雄,不要再用你们无耻的政治宣传去制造孩子们心灵中的另一个废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