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
为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传扬红色经典文化,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入“幸福广东”和“文化强省”建设,现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拟举办“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二、活动口号
寻找南粤新榜样
三、活动时间
2012年11月到12月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五、评选对象、内容、标准和程序
1.评选对象:广东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
2.活动内容:面向全省大学生征选感动校园年度先进人物,举行颁奖晚会,以纪实视频、文字、嘉宾访谈(人物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年度大学生事迹集出版、候选人高校路演宣传等形式对人物情况、事迹进行介绍,并颁奖。通过对大学生先进典型的深入挖掘、广泛评选和大力宣传、表彰,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颁奖晚会将结合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举行。
3.评选标准及程序:评选标准、程序等详细内容,参见《“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办法》(以下称办法,附件一)。
六、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
1.高校推荐。凡符合《办法》规定之条件者均可被推荐,每所学校每类别限推荐一名。请各高校按照《办法》规定的方式积极组织好推荐工作。推荐高校认真填写好《推荐表》(附件二),并将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于11月25日前交到承办单位。电子版请各学校以压缩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名为“学校名称+年度人物推荐”。
2.学生联名推荐。凡符合《办法》规定之条件者亦可被联名推荐,联名推荐名额不限。请认真填写好《联名推荐表》(附件三),并将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于11月25日前交到承办单
位,电子版文件名为“学校名称+年度人物联名推荐”。各高校要充分发动广大学生参与联名推荐,向社会公布提名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热线电话等,各地还可通过本地互联网、媒体进行推荐,方便广大学生参与。各高校根据学生们的推荐提名,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评审后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在广州市主要报刊、都市类媒体和网络媒体刊登。大学生可以通过填写报纸选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等不同方式参与评选活动。
七、评选工作进度
在充分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评选,并在12月20日前完成评选活动。具体时间和进行方式请关注主办方公布的信息。
八、表彰
主办方将在12月中旬举行颁奖晚会,现场公布评选结果,进行隆重表彰,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杯。评选结束后,将当选大学生的事迹整合成集出版。
九、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是团省委、省学联为更好地适应当前时代和青少年心理的新特点,创造性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而采取的一种新措施,这一措施对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落实,保证活动的宣传、推荐、评选、表彰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任务。
2.做好宣传,营造氛围。本次活动的目的在于发现和塑造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号召和带动广大同学以其为榜样,努力学习,全面成才。因此宣传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希望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让更多的同学关注和参与这次活动,努力营造出一种发现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活动氛围。
3、立足校园,面向学生。评选活动必须立足大学生群体。坚持重在评选过程、重在全体大学生参与。充分调动学生们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把评选活动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的关注视角。广泛吸引、发动学生参与,使整个评选活动的过程成为学生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4.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校内评选。希望各高校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以利于这一工作的健康发展。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要及时向主办方反馈。
十、联系方式
(一)承办高校
联系人:李春荣
联系电话:[1**********]
电子邮箱:454979044@qq.com
(二)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陈坚、张馨元、苏焰辉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三)校园文化艺术节官方微博:
t.qq.com/gqt-19gd-tswxxb
附件:
1. “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细则
2. “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推荐表
3.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联名推荐表
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一: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
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结合新时期的新特点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面向全省大学生征选年度先进人物,举行颁奖晚会,以纪实视频、文字、嘉宾访谈(人物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等形式对人物情况、事迹进行介绍,并通过公开投票选出年度人物,颁发奖项。通过对大学生先进典型的深入挖掘、广泛评选和大力宣传、表彰,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团省委、省学联决定开展“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为使评选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评选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在某些特定的方面表现优秀,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大学生。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类别,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度道德风尚人物:树立正确荣辱观,积极倡导社会道德,通过自己的行动,在助人为乐,舍身救人等有利于维护社会道德风尚方面起到较强模范作用,并为维护社会道德做出贡献。
(二)年度自强人物: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 、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三)年度志愿人物:奉献自我,服务社会,不求名利,积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积极为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在各级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
(四)年度领袖人物:作为学生组织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集体和同学们的利益无私奉献、忘我工作,通过自身人格魅力赢得组织或社会的认同和尊重,为同学们提供服务与便利,为集体赢得荣誉。
(五)年度博学人物:博学多才,追求知识,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在校级以上综合知识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校期间在著名学术机构或学术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对某些综合学科做出突出贡献者。
(六)年度科技人物:在科学研究方面通过自身刻苦钻研,克服科研历程的层层险阻,最终取得优秀成果,其科研成果对所在研究领域,有巨大深远的影响。
(七)年度环保人物:环保意识强烈,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环保活动,宣传环保知识,能长期坚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开始,把环保融入生活中,能够在校园甚至是社会上营造绿色环保的和谐氛围,让更多的人参与环保事业,对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八)年度艺术人物: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艺术创作、艺术评论、艺术演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其作品、事迹在校园、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
(九)年度体育人物:热爱体育运动并时刻坚持奥林匹克精神。在体育竞技方面通过自身刻苦,勤于练习,多次在省级
或国家级比赛上屡获殊荣,并对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
(十)年度创业人物: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较为突出的能力,以及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并创造一定社会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 凡广东高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有成为评选对象的资格和参与评选表决的权利。
第四条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目的在于通过广大学生“自己评,评自己”的方式,树立先进学生典型,并通过他们的榜样作用加强广大同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因此,评选活动必须坚持广泛性、民主性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程序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民主推荐,联名推荐。由各高校团委或学生团体、个人(包括学生组织推荐),填写《“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联名推荐表)》,将原件和电子版交到评选委员会。
第二步:酝酿候选人。由评选委员会推荐评选。委员会在对所有被推荐人及其事迹进行充分调查、确保其真实性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民主投票表决的方式,筛选出每类别8人,共80位预备候选人。
第三步:二轮筛选。由主办方、评选委员会以通知方式对80名预备候选人名单进行公布及收集候选人个人事迹视频,并将80人事迹通过各种媒体及网络手段进行宣传,并进行网络投票,最终根据投票结果由评选委员会筛选出每类别2人作为候选人,共20人。
第四步:预备候选人答辩会。每类别2位候选人分别进行5分钟个人展示并接受评委和现场学生代表及观众的提问,时间为1分钟。答辩结束后,由评委及各高校代表依据候选人现场工作汇报的情况进行评分。每个候选人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各成员互评分数之平均值。
第五步:公示。20名候选人名单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期间,广大学生对候选人名单有意见的,可向评选委员会提出并递交相应说明材料,必要时可调整候选人名单。 第六步:公开投票中每类别得票数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授予“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排名第二的候选人授予“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称号。
第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主办方
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二: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填表说明:
1、个人照片为彩色免冠近照(数码照片像素为不低于640*480);
2、“推荐理由”应在200字内。“主要事迹”不少于1500字(另付150字个人简
单事迹),表格空间不足时可另附。
3、推荐人必须对事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4、打印时请双面打印。
附件三:
“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
联名推荐表
联名推荐人资料表
填表说明:
1、个人照片为彩色免冠近照(数码照片像素为不低于640*480);
2、“联名推荐理由”应在200字内。“主要事迹”不少于1500字(另付150字个人简单事迹),表格空间不足时可另附;
3、联名推荐荐人必须对事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4、联名推荐人人数至少为10人;
5、联名推荐人资料表根据联名人数自行打印; 6、打印时请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