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 2015 年全县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中心校,乡镇中学、县直各学校: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九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的通知》(教电馆[2015]27 号)、 教育部信息中心《关于组织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5]25 号)、《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 2015年全省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5]3 号)及《滨州市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 2015 年全市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评选活动的通知》(滨教馆
[2015] 3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5年我县继续组织全县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评选活动(包括全县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教师。
二、项目设置及相关要求
基础教育组项目: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机器人教学课例等)、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微课。
幼儿教育:课件、课例。
特殊教育:课件、课例。
教学点:面向教育部“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教学点征集典型教学设计方案和课例。
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微课。
各项目制作要求和评审标准参照中央电化教育馆《第十九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 (见附件) 执行。
三、各单位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作品汇总后,以移动硬盘(U盘)或网络传输方式报送。
1. 作品数量限额报送
以乡镇(办)中心校(县直学校)为单位,各项目限报数如下: 课件限报 6件;学科主题社区4件;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2件;微课4件;幼儿园和特殊教育课件限报 4 件。
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限报6 节;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4节;幼儿园和特殊教育课例4节;教学点教学设计方案和课例4节。
2.文件夹分级和命名
①参评作品按内容分别建立:作品、源程序、文档资料(如作品登记表、教学范例等) 文件夹,参评作品命名为:题目+作者,比如:云南的歌会-王晓。
②各单位汇总材料时,分项目、学段、学科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某中心校(县校) +文件内容,如:信城(中心校、县直校)-课件(项目) —小学(学段) —语文(学科)
3.各单位作品汇总统计表(见附件 2),由报送单位汇总,按“填写说明”准确填写,纸质汇总表加盖公章,和电子稿一并报送。
4.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参赛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作者承担。参评作品如发现有雷同或抄袭、有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的,取消参评资格。
5.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领会、把握中央电化教育馆附件4《第十九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做好本单位作品的初评和推荐工作,使报送的优秀作品能真正反映当地教师的最高制作水平,争取在省赛、国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我市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深入和发展。
6.报送截至时间: 2015 年 6 月 10 日前。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王建龙
电话:8223920
县教体局教育装备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