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之星评选方案试行(员工篇)
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开展 “季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季度之星每季度评选一次。每年1-3月为第一个季度,4-6月为第二个季度,7-9月为第三个季度,10-12为第四个季度。次季度的第一个月月末公布评选结果。 注:年度评优原则上为每年的2、3月份,与季度之星不相冲突。
三、 评选范围
凡入职满三个月的员工,均可参与评选。
四、 名额分配
对符合评比要求者,均可列为优秀员工。。
五、 评选标准;
(一) 工作态度
1、
2、
3、
4、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起先锋模范作用; 工作执行力强,效率高,有较强责任心; 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服务意识强,主动为客户排忧解难,受到客户口头或书面表扬。
(二) 工作能力
1、
2、
3、
4、
5、 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娴熟技能 所做工作内容”O”差错 有突出贡献 当季绩效考核名列部门前茅 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勇于为公司分忧,积极配合公司安排
(三) 团队协作精神
1、
2、 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富有团队合作精神,能主动承担本职外的工作 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及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 企业认可度
1、
2、 努力维护企业形象、维护公司利益; 遵守公司各类制度;
备:详见各岗位评优指标(以上各评比指标由用人部门进行评比)
有以下情况不参与评选:
1、
2、
3、
4、
5、
6、
7、
8、 当季存在迟到、早退、旷工、未打卡等异常考勤现象; 当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当季受到两次及以上客户或公司内部投诉 当季有未参加公司培训、会议者; 当季有培训不合格或考试不合格者; 当季得到书面警告及以上处分 当季有未穿工作服、乱扔烟头等罚款情况; 当季事假超过1天;
注:以上八项考核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六、 评选方法
采用自荐、他荐、领导推荐的方法,拟定“季度之星”候选人名单
七、 评选流程
1、 申请人自行到各部门领取并认真填写《季度之星评选申请表》,并交由各部门负责人
处备案(次季度第一个月前5日完成);
2、 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参照季度之星评选标准的各类细则,给予相应的意见审批,确定参
评人员(次季度第一个月前10日完成);
3、 各部门负责人将参评人员名单及《季度之星评选申请表》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
资源部严格参照季度之星各类细则,给予相应的意见审批,确定参评人员(次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完成);
4、 中层会议商定,确立“季度之星”名单并报总经理审批(次季度第一个月前20日完
成);
5、 将考评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员工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
该评比资格(次季度第一个月前25日完成);
6、 员工优秀事迹报道、嘉奖等(次季度第一个月末完成)。
具体事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评优流程图
八、 奖励措施
1、 对获得“季度之星”的员工进行表彰,将结果公布于荣誉榜上,并附上员工生活照、
个人简介,以示鼓励;
2、
3、 获得“季度之星”的员工,将作为年终个人评比先进的依据; 总经办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入选名单并予以奖励:给予每人300元现金奖励。
九、 实施
本办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