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 炉前重油系统着火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为加强发电部生产管理人员对突发人身伤害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运行人员应急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部门迅速有效地处理炉前重油系统着火的事故(事件),将突发性炉前重油系统着火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身、设备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锅炉运行规程》、《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类典型设备消防规程》制定本预案。 2 应急准备 2.1 应急机构与职责 2.1.1 成立发电部应急工作组
组 长:部门主任 副组长:部门副主任
成 员:部门专工、各班值长、单元长、主值班员、副值班员、巡检员 2.1.2 发电部应急工作组职责
——负责开展火灾爆炸、油品泄漏、危险化学品泄漏、人身伤害等部门二级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
——部门发生二级应急事故(事件)时:决定启动部门级(二级)应急预案(包括本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向公司报告二级应急事故(事件)的发生及应急处理过程等有关情况。
——部门发生一级应急事故(事件)时:及时向公司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或公司应急委员会汇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公司专项应急指挥部或公司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落实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工作。
——制定、修订并落实本部门《炉前重油系统着火》等各项部门二级应急预案。 2.2 应急资源
2.2.1 应急资源准备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保障。
2.2.2 应急资源包括各种救援应急机械和设备、消防器材,具体锅炉零米、十米配有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砂箱、泡沫灭火器,锅炉零米、十米有消防水系统,配有一定数量的消防栓。
2.2.3 应急资源由部门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3 应急培训与演练 2.3.1 应急培训
-----本预案要求运行各班、值结合部门、班组月度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控制炉前重油系统着火应急培训工作,以提高运行人员应对和处理应急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运行人员应熟悉炉前重油系统着火处理原则,应当熟悉炉前重油系统流程、炉前重油系统投入、解列、吹扫操作以及注意事项,熟练掌握发生炉前重油系统着火的各种灭火技能、技术。其主要包括会正确判断着火点,隔离着火设备,使用各种灭火器械、物品迅速控制火源,进行灭火。同时确保自身安全。 2.3.2 预案演练
——预案演练工作由部门负责组织,参与演练的值(班组)负责具体实施。 ——预案演练的方式、频次:
a) 根据情况可采取桌面口头演习、现场模拟演练、道具演练等方式进行。 b) 生产现场进行炉前重油系统着火应急预案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预案演练的作业流程
a) 演习准备(策划)。由部门专业人员编写演习方案。演习方案包括:明确演习目标、演习项目、演习范围规模、演习方式、演习日期、演习组织与人员,对假想事故(事件)、情景事件及其顺序、演习规则、评价标准与方法等事项进行总体设计。
b) 演习实施。由部门演习负责人讲解演习方案与演习活动;由班、值长按照演习方案组织进行演习活动并做好演习记录。
c) 演习总结:在演习结束后,班、值长负责将所有参加演习人员集中,由部门演习负责人进行点评,提出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或对演习活动的不足之处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班、值长与相关人员编写书面演习评价与总结报告。 ——按照公司演练计划,参与公司组织的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各种演习活动。 3 应急响应
3.1 报警、接警与通报
3.1.1 报警规定:当值班人员发现炉前重油系统着火事故发生,应根据事故(事件)情况,
立即向值长准确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级别等初步信息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发生的突发事故不得迟报、缓报、瞒报和漏报。 3.1.2 接警与通报规定:值长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部门应急工作组、公司火灾应急指挥部、119火警中心等进行报告或请求救援。
3.1.3 人员到位时间规定。上班与现场值班期间:接到事故(事件)通知,应急指挥与救援人员必须在2-5分钟到达现场。白天非上班期间:接到事故(事件)通知,应急指挥与救援人员必须在5-10分钟到达现场。夜间:接到事故(事件)通知,应急指挥与救援人员必须在10-15分钟到达现场。 3.2 启动标准
3.2.1 生产事故类一级启动标准:已经造成炉前重油系统着火事故(事件)。
3.2.2 生产事故类二级启动标准:已经发生炉前重油系统大量泄漏,可能造成着火事故(事件)。
3.3 指挥与控制 3.3.1 基本要求
a) 在应急工作组负责人未到达现场之前,由当值现场负责人员临时指挥应急工作。 b) 在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到位后,应急工作由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和指挥,全体应急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分级分项落实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工作。
c) 在指挥应急工作时,一要准确和全面地掌握、评估事故(事件)状态,二要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决策,三要确定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事项以及应急行动计划,四要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等。 3.3.2 炉前重油系统着火的应急处理
a) 当发现炉前重油系统着火时,要迅速采取灭火措施,设法控制火势蔓延,并及时汇 报值长、部门领导公司总工。
b) 如果由于炉前重油系统泄漏引起着火,应注意防止火势蔓延至管路泄漏处。 c) 重油系统着火严禁用水灭火。以免引起火点飞溅伤人。
d) 重油系统着火,应注意防止烧坏附近的设备、电缆;及时联系检修切出火区附近设 备的电源。
e) 如果由于炉前重油系统泄漏引起着火,应迅速隔离泄漏点,如果无法隔离则应迅速 停止重油系统循环,降低重油系统压力,必要时打开重油系统放油门,放尽管内余油。
f) 如果管路泄漏点着火以及重油系统管路着火,应迅速停止炉前重油系统循环。关闭
来油速断阀、来油总门、回油速断阀、回油总门,打开炉前重油系统放油门,放尽管路内存油。
g) 锅炉炉前重油系统油压:2.5~2.9Mpa ,油温:95~100℃,严禁超限。 3.3.3 炉前重油系统着火处理的注意事项
a )重油系统着火严禁用水灭火。以免引起火点飞溅伤人。 b )重油系统着火应迅速隔离附近设备,切除电源。 c )处理时尽量控制火势蔓延。
d )处理重油系统着火时应注意人员安全。 3.4 对外报告
发生突发炉前重油系统着火事故(事件)后,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公司有关火灾事故报告规定进行报告。 4 现场恢复
4.1 炉前重油系统着火事故(事件)被控制后,二级应急的现场恢复工作由部门应急工作组负责组织进行,一级应急的现场恢复工作由公司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进行。 4.2 进行现场恢复时,要确认重油系统着火已经消除,要充分考虑恢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要针对潜在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程序,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5 应急总结与评审改进
应急响应工作结束以及现场恢复后,由应急工作组负责对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编写书面总结报告,对应急行动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以及跟踪验证和关闭。同时,对本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6 报告和记录
附录1:发电部应急预案一览表
附录2:炉前重油系统着火应急物资储备一览表
附加说明:
本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委员会提出 本应急预案主要起草人:余清斌
审 核:李光斌 批 准:赵 慷
发电部应急预案一览表
编号:JL201.03.01-01FDB
炉前重油系统着火应急物资储备一览表
编号:JL201.03.01-05F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