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对砌体房屋的危害及措施
摘要:地震是世界上最凶恶的敌人,它所造成的直接灾害有:地面破坏,如地面裂缝、塌陷,喷水冒砂等;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如山崩、滑坡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特别是房屋倒塌。
关键词:地震;砌体;危害;措施
一、 引言
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1932年日本关东大地震,直接因地震倒塌的房屋仅1万幢,而地震时失火却烧毁了70万幢。
1948年原苏联阿什哈巴德地震,砖石结构房屋的破坏和倒塌率达到70%-80%。
1976年唐山地震,对烈度为10度、11度区的123栋2-8层砖混结构房屋调查,倒塌率为63.2%,严重破坏为23.6%,尚能修复使用的4.2%,实际破坏率达95.8%。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境内发生了里氏8.0级地震,这次特大地震造成了大量房屋的倒塌,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大量的人员伤亡。
二、 抗震性能差的原因
1、刚度大、自重大,地震作用也大;
2、砌体材料质脆, 抗剪、抗拉、抗弯强度低, 地震作用下极易出现裂缝;
3、受施工质量的影响较大; 如砂浆不饱满, 易出现裂缝, 减弱抗震性能。
若能针对砌体结构的弱点进行合理设计,采用适当的构造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是能够得到改善的。
三、抗震构造措施
对于多层砌体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对于提高房屋的抗震性能,作到大震不倒有重要意义。各种构造措施的目的只有一个:即加强房屋的整体性,使之具有一定的变形能力(延性)。
3.1多层砖房的抗震构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