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学生违反考场考试纪律处分条例 - 范文中心

青海大学学生违反考场考试纪律处分条例

02/19

青海大学学生违反考场考试纪律处分条例(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考场、考试纪律,严肃考纪,端正考风,营造良好考风、学风,制止舞弊行为,提高考试的诚信度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青海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特制订本条列。

第一条 凡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科学生,在校内、外参加的任何考试中违反考场考试纪律,均按本条例处理。

第二条 考场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时间,于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

2、考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无学生证和身份证者,必须持学院(系)出具的贴有本人近照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无效。无学生证或身份证的学生必须提前办理相关证明。

3、考生进入考场时,除必要的考试用品外,其它一切物品必须置于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带入考场的手机必须关机、上交。

4、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在《青海大学考场记录单》或在有本人照片的考场座次单上签字。

5、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按监考教师指定的编号或座次单就座,拒不按要求就坐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教师人身安全,取消其考试资格。

6、考生拿到试卷后,必须首先填写自己的学号、姓名和班级等信息。考生对试题有疑问,可举手发问,并注意保持考场肃静。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场内不得传递纸、笔、计算器等任何物品;不准夹带、交头接耳、窥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或他人试卷,不准互换试卷、传递或互对答案;不准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传递考试或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及信息;不准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等舞弊行为。

8、在桌面、墙壁等处如有抄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公式或文字,考生开考前要向监考教师及时报告。

9、考生未交卷不得离开考场。中途离开考场者,作交卷处理。

10、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谈话或逗留,妨碍他人考试;考试完毕,必须将试卷交给监考教师,以防试卷丢失。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故意撕毁试卷。

第三条 凡学生考试有以下情节之一者,按违反考试纪律论处。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且态度不端正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试卷作废,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开考前不按考场规则要求将书包、书籍、笔记等交到监考教师指定地点,且不听劝告者。

2、进入考场后,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或不按指定座位就坐者。

3、考试前除允许携带计算工具的课程考试以外,将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未按规定关机上交者。

4、考试前发现在身体、衣服、桌凳、文具等处预写有与考试相关的内容者。

5、提前交卷后不及时离开考场,干扰考场秩序者。

6、考试结束时不按时交卷或不按规定交卷者。

7、未携带有关证件进入考场,且不事先申报和说明而强行参加考试者。

8、考试中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经口头警告不听劝阻者。

9、故意扰乱考场纪律,经口头警告不听劝阻者。

10、迟到15分钟以上,没有特殊原因,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考场者。

11、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擅自出入考场者。

12、不按时交卷或交卷后在考场或考场附近喧哗,直接影响他人答卷或扰乱考场秩序者。

13、其它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者。

第四条 凡学生考试有以下情节之一者,按考试作弊论处,该课程试卷作废,成绩以零分记载,并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1、将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纸条等藏于身上、试卷下、课桌内等处者。

2、偷看或抄袭书本、笔记、纸条或别人试卷者。

3、传条、示意、对答案或有其它协同他人作弊情节者。

4、考试时帮他人答卷,以及考试结束后不交试卷试图将试卷带出考场或已带出考场者。

5、考试时未经允许擅自交换座位,以及互相交换试卷者。

6、延时交卷并向他人询问答案和答题方法者,或交卷时向他人提供答案或答题方法者。

7、经评卷教师认定,并经院、系确认为雷同试卷者。

8、考生抄写在桌面、墙壁等处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公式或文字者。

9、考试时手机未关机并查看手机者;利用通讯工具等现代电子工具进行作弊者。

10、纠缠主考教师更改试卷答案或考试成绩者。

11、考生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

第五条 凡学生考试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做开除学籍处理。

1、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交卷时写他人姓名、或评卷时笔体核证发现)者。

2、利用通讯工具等现代电子工具组织作弊,行为和影响严重者。

3、考试进行中或考试结束后,采用语言或尾随挑衅等威胁恐吓监考教师者。

4、曾因考试违纪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再次作弊者。

5、以各种手段窃取试题或答案者。

6、违反考场考试纪律或作弊,证据确凿,而态度极其恶劣者。

第六条 本办法于2013年12月10日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原《青海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七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相关内容

  •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 目录 一.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简介 二.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三.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选课办法 四.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五.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修订细则 ...
  • 浙大20**年学生手册题库答案
    1:未报名可以修读辅修专业 对 2:各专业确认选拔标准全校统一 错 3:大一上25学分 大一下30学分 大二上7学分 退学警告 错 4:跨校修读课程 成绩 他校修读本校审核予以承认 对 5:学校可以对人才需求发展变化 学生同意时可以调整学生 ...
  • 寄宿制学校班规
    高一(4)班级规章制度 点到制度 1.凡在上课铃响后到教室者均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 2.凡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者按旷课计算. 3.无故旷课8个课时,全校通报批评:旷课20个课时,给予警告处分:25个课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 ...
  • 大学生考试诚信自律承诺书
    学生诚信考试自律承诺书 (3)窃取考题. (4)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 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 期末将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 ...
  • 20**年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016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 ...
  • 辅导员技能大赛试题库 选题 陕西理工学院
    第一大类: 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理论测试及参考答案 一.填空:共计10道题,每题3分,共计30分. 1.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 安徽 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三严三实"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 ...
  • 两学一做考试复习题
    考试时间定在周四晚上,考试形式是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共50题,其中40题来源于这200道题库,剩余10题来源于其他考试内容,请大家认真准备!!! 选择题(不定向选择)(200题) 1.<党章>规定,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是﹍﹍﹍ ...
  • 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
    外语与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 二.细 则 第一部分:加分 1.学生学习成绩期末统计总分居班前15%以内者加10分,在16%-30%以内者加7分,在31%-50%者加4分,在前51%-70%者加2分. 2.学期单科成绩在班 ...
  • 20**年山东专升本考试大纲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鲁招 考[2013]28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4号)精神,现将我省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