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诊断报告审核及更正制度
一. 为提高影像诊断的准确性,减少漏诊,提高影像诊断的临床符
合率,在影像诊断中严格执行三级负责制。
二. 一线医生由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担任,主要负责在上级医生指
导下完成影像报告书写工作。
三. 二线医生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担任,主要负责指导
下级一线医生阅片,并再次浏览图像对下级医生完成的影像报告进行审核、更正并确认。
四. 三级医生由主任医师及科室主任担任,主要负责对下级医生进
行指导,对科内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审核、更正并确认报告。
五. 每天临床工作中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可第二天(周六、日除
外)进行早间会诊讨论,由两位以上二线、三线医生及科室主任共同会诊,给出诊断意见,签发会诊报告。
六. 二线医生以及上级医生在有效诊疗期限内有权对存在明显错误
的诊断报告进行更正、修改并重新确认报告,为临床诊疗提供正确的诊断依据。同时要将原有报告收回并销毁,杜绝同时存在两份报告的情况。
七. 对于影像诊断与临床病程不符或临床医生对影像报告有不同意
见的病例,可通过三线医生进行再次审核、会诊或修正,仍不能确诊者须经过次日早会会诊讨论,再签发会诊意见。原有报告应废止并销毁。
八. 午间及夜间急诊报告由值班医生书写发放临时报告,待正常上
班时由上级医生审核以后发布正式报告;如遇疑难病例应立即请示科主任或上级医生,待上级医生审查后发放诊断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