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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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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定额说明(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9 更新时间:2013-5-14

总说明

一、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审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 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

法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说明和规定:

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并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 料在施工现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市劳动力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按技术工种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96元;二类工 每工日77元;三类工每工日61元。

3.人工费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

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八、曼基价中材料费的说明和规定: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

列出消耗量;零星材料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在本基价中列出;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工单位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 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并包括工地仓库的储存损耗。

2.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3.材料的消耗量包括按国家消耗量定额标准规定的正常施工消耗和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堆放损耗和运输损耗以及不可避免的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2年天津市建材市场材料价格综合取定的价格,包括了由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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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供应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

5.材料采购保管费按照材料价格的2.1%计取。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0.875%,

施工单位留1.225%;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1.68%,施工单位留0.42%o

6.工程建设中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供料,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的材料款(包括材料采购保管费)。材料单价以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价格

为准,材料数量按实际领用量确定。

7.基价中已综合了搭拆3.3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材料,3.3m以外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第七章脚手架措施费有关子目执行。

8.周转材料费中的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等相关费用。

9.基价中部分材料或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带有括号,并列于无括号材料消耗量之前,表示该材料未计价,基价未包括其价值,计价时应以括号中的

消耗量乘以其价格,同时计算其采购保管费,分别计人本基价的材料费和总价中;列于无括号材料消耗量之后,表示基价的总价和材料费中已经包括了该 材料的价值,括号内的材料不再计价。

10.材料消耗量带有“×”号的,“×”号前为材料消耗量,“×”号后为该材料的单价。数字后带“()"的,“()”内为规格型号。

九、本基价中机械费的说明和规定: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照正常的施工程序、合理的机械配置确定的。

2.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及《天津市施工机械台班参考基价》确定。

十、本基价除注明者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20m以内考虑,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时,因施工降效所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按第九章超高工程 附加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施工用水、电已包括在本基价材料费和机械费中,不另计算。施工现场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和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 量,按相应单价计算后退还建设单位。

十二、本基价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基价材料、机械和构件的规格,用数值表示而未说明单位的,其计量单位为毫米;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凡未说明计量单位的,按长度计算的以

米为计量单位,以面积计算的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按体积计算的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按质量计算的以吨为计量单位。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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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

1.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以

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楼地面嵌金属分隔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二、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地面上各种建筑配件所占面层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人相应的面

层工程量内计算。

2.点缀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计算块料面层工程量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三、橡塑面层

橡塑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地面上各种建筑配件所占面层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人相应的面层

工程量内计算。

四、其他材料面层

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地面上各种建筑配件所占面层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人相应的

面层工程量内计算。

五、踢脚线

1.水泥砂浆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不扣除门洞及空圈长度,但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2.石材踢脚线、块料踢脚线、现浇水磨石踢脚线、塑料板踢脚线、木质踢脚线、金属踢脚线、防静电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

门洞、空圈所占面积,增加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面积。其中成品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扣除门洞、空圈长度,增加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长度。

3.楼梯踢脚线的长度按其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六、楼梯装饰

1.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

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o

2.楼梯地毯压棍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压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七、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1.扶手、栏杆、栏板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楼梯斜长部分的长度按其水平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2.扶手弯头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八、台阶装饰

台阶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翼墙、花池等面积。

、垫层

地面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垫层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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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十、防潮层

1.地面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以

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墙面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3.墙面防潮层高度在300mm以内者,其面积并人地面防潮层工程量内。高度在300,mm以外者,按墙面防潮层基价执行。

十一、找平层

地面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面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以

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十二、变形缝

变形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三、其他

1.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石材底面面积计算。

2.楼梯、台阶踏步防滑条按设计图示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长度计算。

3.楼地面、楼梯、台阶面酸洗打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墙面抹灰,柱梁面抹灰,零星抹灰,墙面镶贴块料,柱面镶贴块料,零星镶贴块料,墙、柱面装饰等7节;共424条基价子目。

二、砂浆配合比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调整,但人工费、砂浆消耗量、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三、当主料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四、如设计要求在水泥砂浆中掺防水粉时,可按设计比例增加防水粉,其他工料不变。

五、墙、柱面抹护角线的工、料已包括在相应基价内,不另行计算。

六、设计要求抹灰厚度与预算基价不同时,砂浆消耗量按下表计算,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

项 目

100 m2抹灰面积每增减1mm厚度增减砂浆消耗量 5 / 26

工费、材料费、机械费J

十九、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基价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用量允许调整,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二十、玻璃幕墙设计有相同材料平开、推拉窗者,应执行幕墙基价,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二十一、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面板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基价已综合在内,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二十二、基价项目中涉及的油漆品种、刷漆遍数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面抹灰

1.内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内墙面抹灰面积,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顶面面积不增加,但垛的侧面抹灰应与内墙面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净长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①抹灰高度不扣除踢脚线高度。

②有墙裙者,其高度按墙裙顶点至天棚底面另增加10cm计算。

③有吊顶者,其高度按楼地面至天棚下皮另加10cm计算。

(2)墙中的梁、柱等的抹灰,按墙面抹灰子目计算,其突出墙面的梁、柱抹灰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3)内墙裙抹灰面积以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并增加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垛的侧壁面积并人墙裙面积内计算。

2.外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外墙面抹灰,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门窗洞口及空圈的侧壁(不带线者)和顶面面积、垛的抹灰均并入相应的墙面抹灰面积中计算。

(2)外墙窗间墙抹灰,以展开面积计算,按外墙抹灰相应子目执行。

(3)外墙裙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扣除门口和空圈所占面积,门口、空圈的侧壁面积并人相应墙裙面积内计算。

二、柱梁面抹灰

1.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结构断面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但柱脚、柱帽抹线角者,另按装饰线子目计算。

2.单梁抹灰按设计图示结构断面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三、零星抹灰

1.零星一般抹灰

(1)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挑檐、天沟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外檐装饰线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外窗台抹灰长度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窗洞口宽度两边共加20cm计算,窗台展开宽度按36cm计算,墙厚49cm者,宽度按48cm计算。

(4)阳台、雨篷抹灰按第三章相应子目执行。当雨篷四周垂直混凝土檐总高度超过40cm者,整个垂直混凝土檐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按本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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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线子目执行。

(5)阳台栏板、栏杆的双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栏板、栏杆水平中心长度乘以高度(由阳台面起至栏板、栏杆顶面)的单面积乘以系数2.10计算,有栏杆压顶者按乘以系数2.50计算。

2.零星装饰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装饰抹灰厚度增减及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的面积计算。

四、墙面镶贴块料

1.墙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E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增加门窗洞口侧

壁和顶面面积。

2.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五、柱面镶贴块料

1.柱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2.挂贴大理石、花岗岩柱墩、柱帽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最大外径的周长计算。

3.除基价已列有柱墩、柱帽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墩、柱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柱墩、柱帽加工按个数计算。

六、零星镶贴块料

1.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柱面粘贴大理石、花岗岩按零星项目执行。

七、墙、柱面装饰

1.龙骨基层、夹板、卷材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2.墙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增加门窗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

3.柱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除基价已列有柱墩、柱帽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墩、柱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人相应柱面积内。柱墩、柱帽加工按个数计算。

4.隔断

(1)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2)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3)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5.幕墙

(1)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2)全玻幕墙如有加强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第三章 天棚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天棚抹灰,平面、跌级天棚,艺术造型天棚,其他面层(龙骨和面层),其他等5节;共295条基价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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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影、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增加。

2.天棚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装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拱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天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4.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管道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洞所占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增加。

5.灯光槽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6.保温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

7.网架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嵌缝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9.送(回)风口安装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第四章 门窗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木门,金属门,其他门,金属窗,门窗附属配件等5节;共240条基价子目。

二、凡由现场以外的加工厂制作的门窗应另增加场外运费,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三、铝合金门窗制作兼安装项目,指施工企业现场制作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并安装。

四、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消耗量,按101.66mm×44.5mm、厚1.5mm方管确定,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按38系列确定,推拉窗按90系

列确定。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尺寸及厚度与基价规定规格不符合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6%的施工损耗率计算型材消耗量。

五、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和冷藏门项目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相应子目

执行。

六、塑钢门窗安装项目是按单玻考虑的,如实际采用双玻者,人工费和管理费乘以1.15系数。

七、本章中凡包括玻璃安装的项目,基价中的玻璃品种及厚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八、本章中窗帘盒展开宽度为430mm,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九、本章项目中凡综合刷油者,除已注明者外,均为底油一遍,调和漆二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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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34,管理费乘以系数1.34,其他不变。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60,管理费乘以系数1.6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20,管理费乘以系数1.2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80,管理费乘以系数1.8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七、挂板式暖气罩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者;平墙式是指凹人墙内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者;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基价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招牌、灯箱 1.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型的凹凸造型部分不增加面积。

(2)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按边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3)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璜等均另行计算。 (4)广告牌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灯箱的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层的展开面积计算。 二、美术字安装

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划分,分别以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三、压条、装饰线

压条、装饰线条均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四、暖气罩

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五、一耄面玻璃 镜面玻璃安装、盥洗室木镜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面积计算。塑料镜箱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旗杆

1.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2.旗杆基础

(1)人工挖地槽按体积计算:地槽长度按槽底中心线长度计算,槽宽按设计图示基础垫层底面尺寸加工作面的宽度计算,槽深按自然地坪标高至槽底 标高计算。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地槽的放坡坡度及起始深度按下表规定执行。

放坡系数表

起 始 深 度

土 质 人 工 挖 土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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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外墙的外边线长乘以墙高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同一建筑物各面墙的高度不同,且不在同一子目 高度范围内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基价中所指的高度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至外墙顶点或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二、内墙面粉饰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三、吊篮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四、满堂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室内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其高度以室内地面至天棚底面(斜形天棚按平均高度计算)为准。凡天棚高度在 3.3-5m之间者,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超过5m时,再计算增加层,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尾数超过0.6m时,可按一个增加层计算。 五、活动脚手架和悬空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室内地面净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间壁墙、烟囱所占的面积。

六、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层数以累计总长度计算。

七、水平防护架,按建筑物临街长度另加lOm,乘以搭设宽度,以面积计算。 八、垂直防护架,按建筑物临街长度乘以建筑物檐高,以面积计算。 九、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面积计算;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独立砖石柱装饰装修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截面的周长另加3.6m,再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

第八章 垂直运输费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多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等2节;共23条基价子目。 二、垂直运输费是指工程施工时为完成工作人员和材料的垂直运输以及施工部位的工作人员与地面联系所采取措施发生的费用。 三、建筑物垂直运输 1.垂直运输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地面的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下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地(楼)面的高度。 2.檐口高度3.3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3.带有一层地下室的建筑物,若地下室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3m,则地下层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4.再次装饰装修利用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或通过楼梯人力进行垂直运输的,其费用按实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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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章包括楼地面成品保护,楼梯、台阶成品保护,独立柱成品保护,内墙面成品保护等4节;共4条基价子目。

二、本章中各项成品保护所用遮盖材料如下: 1.楼地面用胶合板遮盖。 2.楼梯、台阶用麻袋遮盖。 3.独立柱用彩条纤维布遮盖。 4.内墙面用彩条纤维布遮盖。

三、遮盖物的消耗量均考虑了周转使用因素。

四、如因装饰表面需要,遮盖材料品种与基价所选品种不同时,允许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成品保护

楼地面成品保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二、楼梯、台阶成品保护

1.楼梯成品保护(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台阶面层(包括踏步,最上一层踏步宽度按300mm计算)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独立柱成品保护

独立柱成品保护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四、内墙面成品保护

1.内墙面成品保护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 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不增加,但垛的侧面所做保护应与内墙面所做保护的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高度确定如下:

保护高度不扣除踢脚线高度;

有墙裙者,其高度按墙裙顶点至天棚底面另增加10cm计算; 有吊顶者,其高度按楼地面至天棚下皮另加10cm计算。

2.内墙裙成品保护按设计图示墙裙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并增加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和顶面的面积, 垛的侧面面积并人墙裙面积内计算。

第十一章 组织措施费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室内空气 污染测试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等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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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是指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和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环境保护费用以及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的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其他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和材料摊销费。

三、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期或雨期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四、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五、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在地下室等特殊施工部位施工时所采用的照明设备的安拆、维护、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六、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是指检测因装饰装修工程而可能造成室内空气污染所需要的费用。

七、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是指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在竣工验收后,应提交的档案资料所发生的编制费用。 计算规则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基数×8.69%

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其中人工费占16%。 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计算基数×0.9%

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其中人工费占55%。 三、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工期定额工期-合同工期)/工日合计×每工日夜间施工增加费

工日合计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工日及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中的工日合计。每工日夜间施工增加费按29.81元计算,其中人工费占90%。 四、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封闭作业工日之和×80%×13.81元/工日 本项费用中人工费占78%。

五、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按检测部门的收费标准计取。 六、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

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计算基数×0.1% 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

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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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砂浆及特种混凝土配合比

说明

一、本附录中各项配合比,仅供编制计价文件使用。

二、各项配合比中均未包括制作、运输所需人工、机械和企业管理费。

三、各项配合比中已包括了各种材料在配制过程中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四、砌筑砂浆为综合取定者,使用时不可换算。 五、非砌筑砂浆的主料品种不同时,可以换算。

六、特种混凝土的配合比或主料品种不同,可以换算。

附录二 现场搅拌混凝土基价

说明

一、本附录各项配合比,仅供编制计价文件使用。

二、各项基价中已包括制作、运输所需人工、机械和企业管理费。 三、各项基价中已包括各种材料在配制过程中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附录三 材料价格

说明

一、本附录包括装饰装修材料价格、标准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价格。 二、本附录的材料价格是确定预算基价子目中材料费的依据。在编制工程计价文件时,应按编制期价格重新确定材料价格。

三、材料价格由材料采购价、运费和运输损耗组成。由供货方送货至工地且采购价已包括运费时,不再计算运费和运输损耗。附录中的采购价系按天津市建材市场材料价格加权平均综合取定。 材料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采购价为供应地点交货价格:

材料价格=(采购价+运费)×(1+运输损耗率); 采购价为施工现场交货价格: 材料价格=采购价。

四、运费指由供货地点至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运输损耗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损耗率如下表:

附录四 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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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附录的价格是确定预算基价中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也可作为确定施工机械台班租赁价格的参考。

二、台班单价中每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三、台班单价由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用组成。 四、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根据施工机械不同分为计入台班单价、单独计算和不计算三种类型。

1.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中型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计人台班单价。

2.移动有一定难度的特、大型(包括少数中型)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单独计算。单独计算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除应计算安拆费、场外运费外,还应计算辅助设施(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和拆除等费用。

3.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和固定在车间不需安装、拆卸及运输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不计算。

附录五 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

本附录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一、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的各项费用。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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