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码
份 号
隆教监(2009)6号
隆昌县教育局
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隆昌幼师,特教学校,局机关股室(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
号)(以下简称《纲要》)和县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隆府发„2009‟19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
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
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各学校各部门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
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作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推进教育的进
一步改革与发展。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县教育局机关和学校要
科学、合理地界定行政决策权,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和单位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决策咨询组织的作用,提高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对于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学校决策的民主化水平。
各学校要在2009年4月底之前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合
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制度,在2009年年底之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情况后评价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2、全面实施学校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
加强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管理的规定》,充分发挥法制法律顾问的作用。局机关和学校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学校名义签订合同、采取重大行政措施等重大决策事项,应当进行合法性论证,并要有集体研究记录,严格审查并报教育局审批后制发和实施。
3、推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机关各股室和学校应当定期对决策的执
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要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4、局机关、学校依据法定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公开发布并反复适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文件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在2009年4月中旬之前进一步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和更具可操作性。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重要的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
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从2009年起,局机关各股室和学校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和评估,该修改的予以修改,该废止的予以废止,继续执行的,要将目录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阅。
三、转变职能,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1.大力加强教育督导和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局相关各股室要加强对
学校收费和招生活动的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办学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对民办学校、办学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落实,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局机关股室和学校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执法责任时,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制度。各股室和学校的行政处罚、行
政许可等行政执法的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做好立卷归档工作,一案一卷,按照行政执法卷宗要求进行归档,预防留下信访后遗症。
3.积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县教育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执法员考试,依法取得执法员资格。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任务落到实处。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全面贯彻落实县府下发的《关于加
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隆府发„2009‟19号),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当前改进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督导室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依法梳理执法依据,明确各股室和学校的执法职权。按照科学合理和高效便民的原则,将法定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确定不同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
四、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
1.依法加强学校管理。各基层学校要按照依法治校的原则和要求,
完善学校章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各相关股室要积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注重法制教育和公民教育,依法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完善教师管理与权益保护制度。局人事股和相关股室要严格依照
《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定教师资格;推进学校依法评聘相应资格的教师,监督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的聘任合同得到切实履行;完善教师申诉规定,完善申诉程序,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严格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3.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突发事件,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各基层学校
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学校管理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及时排查、及时发现、认真解决;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或者漏报。各基层学校和局办公室要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坚持慎重、依法的原则,及时处理信访案件。
五、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决定》和《意见》
贯彻落实
1、县教育局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制定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方案和实施意见,协调、指导、考评、督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兰长杰
副组长:马忠琼、鄢志刚、李仁伟、周嗣龙
成 员:周联聚、黄荣新、刘 帝、刘学义、李茂良、刘育涛、郑
昌华、叶 张、肖贵洲、邱平清
2、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本校依法行政工作的
领导职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和措施,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
各校每年要向教育局报告本校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并根据建设依法行政的目标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将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增加其在整个年终工作目标考评中的分值比重。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对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本实施意见下发后,各校要按照《决定》、《意见》和本《实施意
见》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项要求。
5、各校要将贯彻实施《决定》、《意见》和本《实施意见》的情况于
2009年12月报县教育局监审股。
隆昌县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 加强 依法行政工作 实施意见
抄送: 市教育局,县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