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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论文一]审视与展望:全面从严治党视角下领导干部的家风建构

03/13

本文获得福建省纪委2016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

审视与展望:

全面从严治党视角下领导干部的家风建构

泉州市纪委、监察局课题组

内容摘要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家风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党风政风的基本体现,也是抵御腐败的“前沿防线”。今年来,泉州市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洁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紧密结合本地特有的历史文化民俗资源,通过“树标杆”“搭平台”“造氛围”,努力构建出以好家风涵养好党风的良性循环态势,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但应当看到的是,近年来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凸显,并突出表现为“姑息养奸”“助纣为虐”和“沆瀣一气”三种典型形式。家风不正已经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腐败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家风建设也业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向。对此,本文从领导干部、家属亲属、外部环境三个角度着重剖析领导干部家风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并从家庭、社会、监督和制度四个层面探寻领导干部良好家风的构建之策,以期实现内外兼修、动静结合,共同筑牢抵御家风不正的四条防线,共同树好领导干部的优良家风。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是对以往干部作风建设的深刻总结,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的科学判断,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然而,近年来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凸显,不容忽视。家风不正已经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腐败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家风建设也业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向。

一、价值解读:领导干部“家风”的特殊内涵

西晋潘岳的《家风诗》“始述家风” ,其曰“义方既训。家道颖颖。岂敢荒宁。一日三省。”关于“家风”,《辞海》说,“家风,犹门风,指一家的传统习惯”;《辞源》的解释是“家族的传统风尚”。

领导干部由于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在群众中的影响,“家风”对其而言,显然不能以普通百姓一家一户的风尚风气来简而言之。究其实质,“家风”是领导干部个人作风的延伸和折射。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

家风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既是作风建设的永恒课题,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不变趋势。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关键少数”中的“关键”,直接深刻地体现出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特殊的政治角色。古语云:“心正而后身修,修身而后齐家,家齐而后治国,国治而后太平”。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首次以党规的形式,针对领导干部提出了“修身齐家”的要求,即“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不仅要严以“修身”,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还要不忘认真“齐家”,经营好家庭、维护好家风、涵养好家教。

家风是党风政风的基本体现。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是党风政风的“晴雨表”。《礼记·大学》有言,“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2015年11月13日,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与全国妇联宣传部等联合开展的“中国好家风万户城乡家庭大型调查”活动结果显示:95.6%的被调查者赞同“好家风汇聚成好民风,对形成好的社会风气会有重要影响”(见图1)。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也深刻表明,党风、政风都与家风息息相关。党风政风是基础、是关键,决定着家风;家风是土壤、是表现,影响着党风政风。领导干部的家风状况,反映了党风政风的状况,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必然导致作风不正、党风不正、政风不正,恰似“多米诺骨牌”效应,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影响党的形象,影响整个社会风气。

图1

家风是抵御腐败的“前沿防线”。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一名优秀领导干部的养成,既是组织培养和社会环境综合塑造的结果,也是良好家风熏陶的结果。正所谓,“家风纯正,雨润万物;家风一破,污秽尽来”。从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不难发现,很多腐败之祸往往都是“祸起萧墙”。据统计,中央纪委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约四成与其家庭成员有关。特别是今年1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2015年被查中管干部“问题清单”显示,在34位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纪律处分通报中,有21人违纪涉及亲属、家属(见图2),比例高达62%,其中一半以上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不正导致一人不廉乃至全家沦陷,教训何其惨痛!

图2[3]

我们综合评价一名领导干部,不仅要从其个人的工作表现和道德状况出发,还要从其家庭成员的一言一行、道德表现来看待。当前,领导干部的家风已经日益呈现出以下两种显性趋势:

一是焦点化。“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领导干部家风,因其对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深远影响而日益成为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焦点,常常会招致众多“聚光灯”照射和“显微镜”检视。民众耳闻目睹某些领导干部的腐败,往往发酵于家门之内,败露于屋檐之下。 2015 年10 月16 日,中央纪委在对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双开”的通报中,首次使用了“家风败坏”这个词语。通报指出,周本顺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

二是延伸化。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月12日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警示与会的200余名学员:“身边人害我们这些为官者的不在少数”。新形势下的“身边人”,已然不仅仅再单指家庭生活中朝夕相处的配偶、子女等,还包括因工作关系相处的秘书、司机、下属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身边人的言行就是领导干部的形象,能不能管好身边人,已经成为领导干部能不能传承好家风的重要标准之一。前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对家人管教不严,甚至纵容袒护,两名秘书也利用他的影响给人办事、收受贿赂,最终身败名裂。

二、探索实践:泉州市强化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三板斧”

福建省泉州市作为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承载着深远厚重的多元文化遗产,蕴含着大量充满温情和智慧的传统家规,延续着中华民族的“家国”文化。今年来,泉州市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洁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紧密结合本地特有的历史文化民俗资源,用好“树标杆”“搭平台”和“造氛围”这“三板斧”,做到“斧斧生猛”,努力构建出以好家风涵养好党风的良性循环态势,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

(一)“起手式”:树好标杆,确保家风建设不偏

一是传承,注重发挥优秀传统家规家训的涵养作用和最美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泉州市组织专家学者共同发起传统家风家训征集活动,深入挖掘泉州历史上60位知名清官廉吏背后的家风家规家训因素,收集、整理出泉州本地优秀传统家规家训86篇,先期择选14篇进行深入解读,编辑刊发《党风廉政研究——泉州优秀传统家规家训》。其中,充分挖掘李光地惠泽后世的流芳家训,精心制作《福建安溪李光地: 家传一首冰壶赋 庭茁千寻玉树枝》,在中央纪委网站“中国传统中的家规”专栏一经推出,便引发热烈反响。《门楣中的廉政寓意》《晋江五店市:闽南古大厝里的家规家训》等一批优秀的视听作品已经完成摄制。乡规民约蕴含了中华传统廉洁文化的精髓,泉州市也高度重视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通过广泛征集、深入挖掘本地的、身边的乡规民约,汇编成《泉州乡规民约》,发挥其对当下领导干部精神面貌的塑造作用。今年来,已有3个最美乡规民约 刊登在中央纪委监察报“寻访乡规民约”系列报道,呈现出泉州乡规民约在当下的时代力量。

二是立新,注重发挥新时期共产党员好家风的引导作用。泉州市纪委注重树好本地共产党员家风的标杆,先后深入走访、挖掘、宣传叶飞、潘明继、林俊德、王今生、陈欠水等优秀共产党员的家风,并在中央、省、市等各类媒体刊发推送30多篇次,让党员干部时时处处见贤思齐。其中《潘明继:处世以德,奉献为本》为新华社客户端等转载,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背景下,潘明继的服务奉献精神引发广泛影响;中央纪委监察报头版头条刊发《“学有榜样、坚持高标准”系列报道 之 “老陈”的新春拜年》,报道了惠安县老党员、县人大常委会原副处级调研员陈欠水几十年如一日扶贫助残的先进事迹,为全市“两学一做”教育树立典型模范。此外,该报“纪检人的家风故事”栏目还刊发了周坤程等6名纪检干部的优良家风。

(二)“第二招”:搭好平台,确保家风建设不虚

一是因地制宜,建设家风家规家训馆。推进家风建设,泉州注重结合全市各地特色先行建设好平台,打造了南安贵峰王氏家风家训馆、惠安县“惠风”传统家训展示馆、晋江五店市家规家训传统优秀文化大观园、永春县岵山镇福兴堂家规家训教育基地等一批优良家风展示“窗口”,使其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党员干部乃至普通市民道德素养、传承家风家训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弘扬社会正能量。在此基础上,泉州市还将围绕建设完善李光地故居、杨氏宗祠等家庭建设示范基地,培育14个“和谐家庭文化”创建活动示范点,建设若干家庭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等工作,强化家风文化的传播力度。

二是与时俱进,打造在线学习传承平台。泉州市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着力在移动便捷式宣传载体上下足功夫,充分利用市县两级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市县镇村四级党组织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引导党员干部使用个人自媒体,不断给力好家风宣传,让好家风吹进千家万户,传唱于千万党员干部之中。如,借助“刺桐清风”“廉政讲堂”“道德讲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党员e家”“刺桐花讲堂”等平台,开设“廉洁教育”专栏,拓展廉洁家风教育阵地,吸收融入已挖掘出的泉州历史上的清官廉吏、先进人物、知名人士等优秀家风资源,让“指尖上”的家风教育,“微”传万家,引领党员干部培育好作风。

(三)“第三斧”:造好氛围,确保家风建设不淡

一是参与中感染。泉州市通过邀请专家学者、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各类先进典型代表,组建好家风宣讲队伍,以参观、座谈会、分享会、视频展播等形式,为全市党员干部讲好家风故事,传递社会正能量。今年6月,精心举办“泉州侨批 中的‘家风’文化展”,展览主要内容包括“爱国爱乡”“和谐友善”“勤俭创业”和“诚信自律”等四大主题,通过泉州侨批中所记载的海外华侨关注祖国、孝敬长辈、教育后代、艰苦创业等各方面的朴实言语,为5000多名参观者展示了泉州特有的优良传统家风文化。7月起,泉州市纪委还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妇联,共同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启动开展为期一年、以“树清廉家风,立崇廉家规”为主题的好家风建设专项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修身齐家,培树清廉家风。

二是创作中感受。今年7月,以“传播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为主题的“讲规矩、守纪律、强作风”——2016年泉州市廉政书画作品展,拉开帷幕。在征集作品过程中,泉州市将好家风列为重要内容,精心挑选出的百余幅作品中,近3成体现了家风家规家训内容,为2万多名党员干部和市民朋友带来一场家风艺术的盛宴。同时,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中涌现的鲜活身边家风故事作为主要内容,编辑出版《泉州市党员干部好家风读本》,作为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生动教材。开展“我们的家风”专题公益广告宣传、征文并开设“最美是我家”专栏,在本地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同步展播“最美家庭”故事、图片和视频,传播优秀家风文化。

三、现实检视:当前领导干部家风问题的突出表现

“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敛财”……虽然,领导干部家风不正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不外乎以下三种典型:

(一)姑息养奸型

《礼记·檀弓七则之曾子易箦(zé)》说道:“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意喻君子爱人用德行,小人爱人是姑息迁就。领导干部对家属亲属本该有严管约束之责,但现实生活中,父子之情、夫妻之爱、兄弟之道常常让一部分人失去了原则立场,对家属子女的胡作非为不管不问,甚至冒着波及自身的风险装聋作哑、放任自流,等到“气候”养成,才感叹莫可奈何,悔之晚矣。

福建省泉州市委原常委、南安市委原书记骆国清在其悔过书中特别提到,“到南安任职后,对兄弟姐妹、亲戚朋友管教不严,让他们做了一些项目,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江苏省兴化市政协原副主席杨建忏悔:“对家属比较放纵,对家属节日期间收受他人烟酒、购物卡甚至小额现金从未制止,认为没有大问题。对女儿一味溺爱、迁就,以至于到今天害了自己、害了女儿、害了家庭”。

(二)助纣为虐型

《牧令书卷三·持家》警训:“一用子弟至亲,百弊丛生”。但“大树底下好乘凉”“朝廷有人好做官”这样的封建糟粕,似乎对于当今社会的影响仍然不容小觑。一些领导干部仍然不懂如何慎待亲情,千方百计为己、为家、为亲人着想谋利,大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丑陋规则,不是在经济上“关怀备至”,就是在人事上“加官晋爵”。

今年7月4日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令计划,正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求利益”的典型。在中央纪委2015年7月20日对其“双开”的通报中,就有“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其妻收受他人钱物,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力敛财牟利负有重要责任”的表述。而在任人唯亲方面,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许爱民则是另一类典型。身为许爱民女婿的江西鹰潭团市委原书记徐楷,“年龄造假”“入团志愿书造假”却能从一名副科级乡镇干部摇身成为正处级领导干部,并且能够“8年历经8岗”“横跨2省5地”看似天方夜谈的频繁提拔调动,还戴上了省政协委员的光环,其造假骗官、火箭提拔的背后当然少不了岳父的“保驾护航”。

(三)沆瀣一气型

《南部新书》记载:“乾符二年,崔沆放崔瀣榜,谈者称‘座主门生,沆瀣一气。’”比喻臭味相投的人勾结在一起。与前两种类型不同的是,这一不正家风影响下的领导干部不再“被动”,而是向“主动”“主谋”转变,与品行不端的家属相互掩映,演绎“权力共享”“家族共贪”。

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的家族式腐败较为典型,其妻频繁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索取收受巨额财物,其子多次插手土地、工程项目,大肆收取好处费,全家共有十余人涉案。无独有偶,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为官20多年受贿近2亿,一家三口也是贪腐“总动员”,黄柏青负责权力运作、给人办事,其妻在幕后接赃、操盘,儿子则在境外收钱、洗白,这般病态的家风令人唏嘘不已。

四、病理分析:领导干部家风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

家风建设并非一日之功,家风堕落亦非一日而成。腐败官员的家庭之所以从温馨的港湾沦变为腐败温床和“权钱交易所”,说到底是因为家风出了问题。现阶段,导致领导干部家风不正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动摇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家风不正甚至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主要根源还在于忽视了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进而导致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悄然变异。

1、价值观扭曲。面对家里的柴米油盐和家外的灯红酒绿,少数领导干部在人生价值上出现了自我迷失,不再以自身对社会、国家的贡献大小来衡量人生价值的有无,而是将占有金钱财物的多少、照顾妻儿亲属的巨细看成是自己为官做人的价值所在,以致拜金主义、徇私主义尘封了对马列主义应有的虔诚之心,抹杀了对党纪国法本能的敬畏之情。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家风不正,整个家庭形成了以王敏为核心、夫妻联手、全家上阵、共同敛财的链条,违纪被查后他说:“我变成这个样子绝不是偶然。这些天,我反复想到,是丧失理想自毁人生,……归根到底是自己价值观出了大问题。”

2、权力观异化。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有权不可任性” 。但一些领导干部还是对权力的根本性质和归宿认识不清,把公权充作私器、职权视为特权,“我有你无”的权力在他们手里沦为取财谋利的手段和工具:要么挥霍公款,满足享乐需要;要么权力商品化,以求得升官发财;要么以身试法,为自己为亲人获取超额利益……最终断送了自己的前途,也毁灭了自己的家庭。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主任李永真也曾忏悔:“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家人办事,为儿子的公司办贷款、为弟弟协调贷款、为侄儿招揽装修工程、为丈夫调动工作等等,致使家人在自己的庇护下也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3、亲情观畸变。“人非木石皆有情” 。爱亲人、疼子女,这都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总认为“自己事业的成功离不开家人的支持”,就应给家人一点“补偿”。于是越过公权与私利、公理与私情的天然鸿沟,处处为妻儿“计深远”,事事为亲人谋福利。历史和现实已经反复证明,“借情之名,图利之实”的徇亲营私,非但不能给自己、为家庭带来长久的幸福,反倒最终只会为情所困、为情所害。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曾为自己规划了“三个2000万”的“宏伟目标”,即“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叶树养充当违法犯罪保护伞、干预司法活动、买官卖官……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贪污受贿。

(二)家属亲属的轻薄无行作祟

“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 。不良家风的形成,领导干部当然有责任,但其家属亲属也概莫能外。生活在一家一族之中,身心不正的亲属子女相互影响、恶性循环,进而形成“人前‘同气连枝’,狱中‘同病相怜’”的家族式窝案、亲缘式腐败。2002年因贪腐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山东省供销社原主任矫智仁,在受审时就曾说过:“我戴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

1、腐败“催化剂”。在图谋不轨的家属当中,有的常给掌权的配偶吹“枕边风”,灌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收白不收”等思想,动员本来还算清正廉洁的配偶走向腐化;有的瞒着当官的父母收受财物,使背上“黑锅”的父母由被动违纪向主动违法衍变;有的面对身为领导干部的兄弟姐妹,不咬耳朵、不扯袖子、不敲警钟,反而打着“为了家庭”“为了亲情”的旗号劝其违纪违法,同恶共济。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原党组书记、主任于少东的儿子贪图奢华,既要操办“数十辆豪车组成的迎亲队伍,五星级酒店的100多桌盛宴,高达40万元花费”的“梦幻”婚礼,又要承揽安全饮水工程、道路硬化工程、土地开发项目、土地复垦工程等等。正是在自己儿子的一次次“请求”中, 于少东加速滑入贪腐“泥潭”。

2、贪猥“左右手”。在不良家风的影响下,一些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的特权思想不断滋生,他们将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视作“摇钱树”,为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自己甘当财物进出的“中转站”,暗合支援,一起获利。国家食药监总局原局长郑筱萸的贪污腐败案件中,涉案企业的行贿大多数都是直接与郑筱萸的妻子和儿子发生交易,堪称郑筱萸贪金婪银的“左膀右臂”。在这种家族式腐败中,夫妻联手贪腐早已屡见不鲜,父(母)子(女)合谋敛财的普遍发生却十分值得关注。据媒体统计,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之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之子,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张洪亮之女等,都曾利用父亲职权或被父亲作为收受贿赂或非法经营的中间人,轻易聚敛巨额财富,结果演绎了一幕幕双双折戟的“父子兵”丑剧。

3、贪腐“急先锋”。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家人本应是自己廉洁从政的重要守护者,家庭也该是帮助自己抵御廉政风险的港湾。但身为家属亲属,总有一些人对于钱财的爱慕、对于权力的狂热,丝毫不亚于为官主政的领导干部。他们往往看不惯领导干部的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迫不及待地从幕后跳到台前,成为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的“操盘手”。在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贪腐过程中,其妻“操盘指挥”“亲力亲为”,岳母、兄弟、妻妹等近亲属也全部涉案,并起到了推波助澜、出谋划策的作用。在听闻纪委开始调查危金峰的风声后,其妻还利用自己的公职身份和人脉关系,四处为丈夫刺探“情报”。

(三)外部环境的监督制约“失灵”

近年来,随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一系列制度的印发推行,特别是被誉为党内“刑法”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实施,让制度长出了“牙齿”。但很长一段时间来,制度规范的欠缺,社会关注的弱化,使得领导干部家庭以外的监督制约较为乏力,为领导干部家风腐败提供了生存土壤。

1、制度设置不尽全面科学。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党员干部家风家教的关注主要还是集中在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层面,相关制度规范也较着重于对领导干部个人行为的监督。审视当前的党内法规制度,似乎只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不久前刚刚颁布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为数不多的制度对干部齐家治家的问题有所涉及。其中,中组部2011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明确,对干部道德品行的考核包括家庭美德,而“家庭美德”的体现,主要集中在“遵守廉洁从政行为准则、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配偶和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等方面的表现”。至于其他党内法规甚至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内,对于党员干部的家庭家风都没有明确提及或规定。

2、监督约束存在薄弱环节。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过去,家风一直被认为是领导干部的“私家小事”。因此,对于领导干部家风问题的监督,有关部门往往驳不开面子、拉不开情面。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家风问题的一再涌现,既说明了反腐败形势的复杂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中监督约束机制的不足。此外,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家人予以照顾,也是以往常见不怪的潜规则。如,2003年1月,温州市龙湾区“经过集体研究”组织了一次“萝卜招聘”,由该区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和监察局联合发文,以红头文件形式专门录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进入事业单位,理由竟是为了“维护干部队伍的稳定”。

3、社会制约不够精准有力。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长足进步,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意识普遍增强,在反腐败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而且,在群众举报成为近年来反腐一大“利器”的同时,“网络反腐”和“舆论监督”更使群众广泛参与其中。但不能否认的是,由于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家庭成员情况公开等实效举措尚未全面推行,群众监督的着力点或发力点还相对缺乏,以致于对领导干部家风情况的了解,往往只能停留于一些街谈巷议、市井传闻,精准性不够,真实性不足。因此,即便群众“满腔热血”,有关单位和部门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网址再畅通,我们强调的“群众监督”也往往只会流于形式。

五、进路探究:领导干部良好家风的构建之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风作为一种家庭文化建设,既要靠家庭内部努力,也要靠外部力量作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防治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家教不严的现实问题,应当从家庭、社会、监督、制度四个层面着力,一内一外,一动一静,实现内外兼修、动静结合,共同筑牢抵御家风不正的四条防线,共同树好领导干部的优良家风。

(一)家庭层面——涵养家风

家不治,难理政;风不正,则气必邪。家庭是家风的承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1、做表率。“欲影正者端其表” 。在一家一族当中,领导干部往往是顶门立户的“掌门人”、子女亲属的“领头雁”,其一言一行都是家规的模板、家风的旗帜。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坦言,自己一心想往上爬、当大官,这种扭曲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既害了自己,也使儿子刘德成从小受到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将正其身,必治其心” 。要想家风优良,领导干部就必须增强党性修养,做合格党员。党性修养,既包括“修”又包括“养”:“修”要求领导干部做好“减法”,即必须落细落小,注意修枝剪叶,将自己思想上不合党员标准、行为上不合纪律规矩的东西去除,时时事事不逾规矩不破底线;“养”则要求领导干部做好“加法”,即必须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时时处处注意培养高尚情操。领导干部唯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真正做到既坚守底线,又追求高线,才能为自己在党纪国法和理想道德之间撑开一片广阔而安全的政治空间,同时,也使自己成为亲属和身边人德行的标杆。

2、立家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良好家风的形成离不开良好的家规。领导干部对子女亲属的管理有时难以靠制度的“硬制约”,这就需要借助家规家训的精神力量和道德力量来加以约束。好家规的制定:一要定边界。边界亦底线,家规的制定重在为自己和家庭成员的行为划定不可逾越的底线。领导干部应根据权力清单的范围和要求,制定家庭的责任清单,明确家庭成员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对配偶标出“红线”,形成共识;对子女划设“禁区”,共同管理。二要近实际。“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好家规的制定,既要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形势相关,也要与领导干部家庭自身实际密切相连。周恩来同志要求家人和亲戚严格遵守的“十条家规”、陈云同志曾向亲属子女提出的“三不准”、习仲勋同志的“老老实实把屁股放在老百姓这一方面,坐得端端的”家风,都非常贴近实际,至今仍可成为领导干部立家规的好示范。

3、常管教。“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 。良好的家风需要领导干部及其家人共同培育,每一位领导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习近平总书记对家人要求就非常严格。他担任领导干部后,每到一处工作,都会告诫亲朋好友:“不能在我工作的地方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打我的旗号办任何事,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涵养好家风,一要重教育。领导干部应当结合党规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抓好对身边人的经常性教育,要讲清纪律、讲清法理、讲清后果,帮助他们算好“经济账”和“政治账”,“眼前账”和“长远账”。二要早预防。防止家风败坏要从“内部监督”开始。领导干部应当秉承“严管厚爱”的理念,善于见微知著,善察家属异常之举,善听坊间说长道短,及时纠正配偶之失,杜绝子女之过,做到防微杜渐。此外,家庭成员之间也应经常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制约。三要严惩戒。家规不硬,家风不严。领导干部讲亲情,但更要讲原则,对于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或以权谋私的行径,就必须公私分明、“六亲不认”,对那些已然违法乱纪的,一经发现就应当严肃处理,不“搞变通”“打折扣”。

(二)社会层面——关注家风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领导干部的家风,决定着家庭或家族的成败荣辱,也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建设良好家风理应托起社会责任。

1、注重历史传承,坚持高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抓作风建设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在加强党性修养的同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中,要把那些承载着中华文明传统基因的古贤圣人和先辈先烈的家风家训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家规家训的历史传承”等专题活动等作为创建载体,弘扬好家风、培育好家风。以纪检监察系统为例,近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客户端推出专题“中国传统中的家规”,带人走进那些充满温情和智慧的传统家规;福建省监察厅网站推出“八闽传统家规家训”专栏,追寻八闽先贤足迹,探寻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DNA。

2、密切联系实际,深入接地气。“治国之道,实由家治也” 。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相生相成,相互促进。作为是非善恶的判断标准和社会遵循的行为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念已耳熟能详。但自上而下地对社会实施道德教化难免使得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变成机械说教,对于普通群众来说,也许“高大上”是最为直接的感觉。能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变得具体鲜活的家风家教亦是如此,如果脱离群众基础、不接地气,也将会失去生命力。列宁同志曾指出:“最马克思主义=最通俗和朴实(转化)。” 在工作实践中,要善于将抽象的核心价值观与具体的家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用贴近百姓的故事、带着温度的事例入情入理,才能弘扬好家风,展现核心价值观内涵;要将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到家风建设之中,确保家风建设学有标杆、行有示范、赶有目标,真正让家风和核心价值观找到共同点和契合点,在接地气上见成效。

3、完善宣传激励,弘扬正能量。历览前贤国与家,“好家风”我们从来不缺,缺少的是如何最好地去弘扬去传承。对此,首要的工作是有效整合现有宣传平台资源,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升温”的积极作用,深入挖掘和宣扬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先进典型,走街串巷、走村窜户传播“好家训”宣扬“好家风”,带动“同频共振”。如,泉州市鲤城区纪委就通过入户走访摸底,充分挖掘本地传统文化中丰富的家风家教资源,如因世代传承孝道而得名的“孝感巷”等,整理出当地280多条优秀传统家规家训,并以此为素材举办第十届清风春风书画展,组织书法爱好者书写这些优秀家规家训并进行展览,推动廉洁清风吹进政府机关、企业和千家万户。除了宣传,还应注重社会激励,要广泛开展“贤内助”“廉内助”“廉洁家庭”“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表彰奖励“好家风”“好家庭”,唤醒领导干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共识,让“最美家庭”遍地开花。2014年泉州市妇联主办的“弘扬好家风  共筑中国梦”——“感动泉州十佳美德家庭暨家庭美德人物”评选活动、2016年8月25日正式启动的福建省政法系统“十佳百优最美家庭”投票推荐活动,就发挥媒体特别是微信等新媒介平台传播力强、覆盖面大、时效性好的优势,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在“推选”和“评比”中弘扬好家风。

(三)监督层面——护航家风

“十目所视,十手所指” 。监督是对领导干部最大的爱护,也是对领导干部家庭最好的保护。实践证明,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构建良好家风,既要发扬领导干部的自律,还必须形成具有实际约束力的监管机制。

1、强化监督力度。2015年2月2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把它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有关情况。”一要凸显职能作用。作为干部监督的主管部门,组织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等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同联动,重点强化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二要拓宽监督范围。要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实施监督的有效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亲情圈”的全面考察,让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组织监督下,实现“全天候”“全天时”的动态化监督。2015年8月,广东省下发《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强化监督。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相关经验做法已经能够为各地开展监督管理提供了借鉴。

2、创新监督方式。家风腐败并非一般的腐败。家风腐败主体的多元性、方式的隐蔽性都决定了预防此种腐败必须有新思路新举措,以使监督显得更加灵敏、管用和有效,形成良好的态势和工作局面。一要用活党内监督。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把强化党内监督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在坚持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和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的基础上,用活用实党委(党组)的全面监督和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党员民主监督的作用,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如,2013年以来,广东省率先在全国推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各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的“三述”制度,通过“述廉”,让领导干部纷纷亮家底、晒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敢于喊出“向我看齐”。二要实现常态走访。要将家庭与家风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日常考察的重点内容,把领导干部家属和子女纳入监督视野,经常性开展“家访巡查”,走访领导干部家属子女所在单位、社区及居民,把家属子女的平时表现作为组织监督的重要内容,以便于实时监督预防家风不正、家庭腐败的发生。如,今年来,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以“倡导清廉家风  当好廉风助手”为主题,开展“清廉家访”活动,县党组织负责人、纪委书记到党员家中进行家访,以此了解干部职工家庭情况,提醒家属经常督促“身边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3、突出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最有力”。多年的实践证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是我们党各项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保证。家庭腐败不同于其他腐败,往往成为组织监管的盲区。因此,在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上,既要不断完善党内监督,还应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一要努力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坚持以公开促廉洁,主动公开领导干部的财产以及各种可能影响廉洁从政的情况,为人民群众监督铺开道路;二要坚持群众评判,积极探索干部作风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办法,引入作风建设群众评判机制,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满意度测评,并认真征求群众对家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要增强群众监督的约束力,在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绩效考评、履职考察等工作中,要将群众的意见,特别是领导干部邻里乡亲的意见,作为重要依据,提升群众监督的刚性。

(四)制度层面——支撑家风

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靠严格的制度规范防患于未然。领导干部家风不正的根源在于滥用权力,树立良好家风,关键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一系列包括预防和惩处在内的反腐败制度来规范、监督、约束、制衡权力,保证领导干部家风沿着健康向上的轨道运行。

1、实现制度全面覆盖。当前,虽然涉及规范领导干部权力的“制度真空”领域还有不少,但值得肯定的是,相关反腐败制度建设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部署稳步推进。加强制度建设要有“治未病”的思维,今后一段时期,在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等已有制度基础上,应当着重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任职等回避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财产定期申报及公开制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首次把领导干部的家风纳入改革的视野,列为监督检查的必备项目,这既是一种创举,也是一个新的开始。

2、增强执行可操作性。制度的规定越细越严,既便于操作执行,也将对领导干部的“治家”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制度建构的基础上,应当改变当前原则要求较多、程序规定较少的现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具体措施,在“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方面下硬功夫。现阶段,对于发挥重要监督作用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要打好“补丁”,一方面,应当制定出台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对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另一方面,应当制定出台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开展申报登记的约束措施,定期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时纠正查处发现的问题。

3、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家风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必须推动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一要把家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要重视在全面推行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基础上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同时,还应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特别是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做到正反教育两相宜。如,江苏省淮安市连续3年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因家风不正、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例拍成警示教育片,编辑忏悔书,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属开展教育。二要坚持“家庭美德”作为干部考察内容。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干部“德”的考评体系,将领导干部家风考评特别是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家属意见等内容纳入绩效考评机制,贯穿于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使用各个环节,作为干部提拔使用、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 北周·庾信《哀江南赋》序:“潘岳之文采,始述家风; 陆机之辞赋,先陈世德。”

[2]汉·戴圣《礼记·大学》。

[3]来源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大数据2015(四)】被查中管干部“问题清单” 近2/3违纪涉亲属》,2016年1月5日。

[4]吴永进:《干部的家风因何重要》。

[5]分别为:安溪山格村《小小公平庵彰显大公平》、南安紫山村《人与树的不解情缘》、泉港土坑村《海丝港市的兴旺基因》。

[6]侨批:简称作“批”,俗称“番批”“银信”,专职海外华侨通过海内外民间机构汇寄至国内的汇款暨家书,是一种信、汇合一的特殊邮传载体。广泛分布在福建、广东潮汕地区暨海南等地。

[7]李克强:2015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8]唐·白居易《李夫人》。

[9]《增广贤文》(明)。

[10]汉·恒宽《盐铁论-疾贪》。

[11]宋·赵湘《本文》。

[12]汉·班固《汉书·贾谊传》。

[13]唐·张九龄《千秋金鉴录》。

[14]《列宁全集》第三十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5]汉·戴圣《礼记·大学》。意思是,个人的言论行动总是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不允许做坏事,做了也不可能隐瞒。

[16]吴春山:《领导干部正家风才有好作风》。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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