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 签订地点:
卖方: 签订时间:2014年 12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
2、车牌号码及厂牌型号:
3、 第二条 车辆成交价格
车辆成交价格为¥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车辆过户发生的手续费为买方承担。
第三条 车辆合同价款支付
买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卖方购车款¥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第四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1、卖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资料,并在7个工作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本车过户、转籍手续。
2、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2‰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2‰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按本合同价款的5%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