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范围】
现行刑法由1997年刑法典、九个刑法修正案与数个单行刑法组成(其中,只有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设置有具体的罪刑规范)。凡涉及独立罪名的,皆在统计范围之内。
【统计依据】
1.199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2.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3.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4.2007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5.200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6.2011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7.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
以上述司法解释确定的罪名作为统计对象。以往,窝藏罪、包庇罪属于两个独立的罪名,但司法解释将其确定为窝藏、包庇罪,故对此只能统计为一个罪名。
【统计方法】
第一次统计:阅读现行刑法分则条文,依据司法解释确定的罪名,手工逐一核对、计数。
第二次统计:根据《刑法一本通》(第11版)目录,再次对罪名数目进行核对。
【统计结果】?
现行刑法共有468个罪名。
这一统计与罪名网(http://www.zuiming.net/51.html)的统计结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