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标准
WS1-(X-454)-2003Z-2010 奥 硝 唑
Aoxiaozuo
Ornidazole
Cl
O2NCH3
C7H10ClN3O3 219.63
本品为1-(3-氯-2-羟丙基)-2-甲基-5-硝基咪唑。按干燥品计算,含C7H10ClN3O3不得少于99.0%。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遇光色渐变黄。 本品在乙醇中易溶,在水中略溶。
熔点 本品的熔点(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Ⅵ C)为86~90℃。
【鉴别】 (1)取本品约0.1g,加硫酸溶液(3→100)5ml溶解后,加三硝基苯酚试液2ml,即产生黄色沉淀。
(2)取本品约0.1g,加水10ml与氢氧化钠试液2ml,加热煮沸5分钟,放冷,加稀硝酸2ml,滴加硝酸银试液即生成白色沉淀。
(3)取本品,加乙醇制成每1ml中含20µg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Ⅳ A)测定,在230nm与312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在262nm的波长处有最小吸收。
(4)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Ⅳ C)。
【检查】 乙醇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0.50g,加乙醇10ml,振摇使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3号标准比色液(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Ⅸ A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氯化物 取本品0.3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Ⅷ A),与标准氯化钠溶液6.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2%)。
硫酸盐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Ⅷ B),与标准硫酸钾溶液2.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2%)。
铵盐 取本品67m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Ⅷ K),应符合规定(0.03%)。 有关物质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100µ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流动相稀释制成每1ml中含0.5µg的溶液,摇匀,作为对照溶液;另取2-甲基-5-硝基咪唑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0.2µ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Ⅴ D)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甲醇-水(20:8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318nm。取供试品溶液加热回流1小时,放冷,取此溶液与上述对照品溶液1:1混合作为混合溶液,取20µ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2-甲基-5-硝基咪唑、热降解产物1、热降解产物2与奥硝唑各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 国家药典委员会 审定
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取对照溶液20µl注入液相色谱仪,调节检测灵敏度,使主成分峰高约为满量程的20%,再精密量取上述供试品溶液、对照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各20µ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5倍。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2-甲基-5-硝基咪唑杂质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不得过0.2%,其它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5%)。
残留溶剂 照残留溶剂测定法(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Ⅷ P)检查,应符合规定。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60℃减压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Ⅷ L)。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Ⅷ N),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铁盐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加硝酸0.5ml,水浴蒸干,再加稀盐酸4ml,微热溶解后,用水30ml分次洗入50ml纳氏比色管中,再加过硫酸铵50m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Ⅷ G),与标准铁溶液2.0ml用同法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2%)。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含量测定】 取本品约0.2g,精密称定,加醋酐30ml溶解后,加萘酚苯甲醇指示液2滴,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溶液显绿色,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的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1.96mg的C7H10ClN3O3。
【类别】 抗厌氧菌、阿米巴虫、滴虫、贾第虫感染药。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制剂】 (1)奥硝唑片 (2)奥硝唑分散片 (3)奥硝唑胶囊 (4)奥硝唑栓 (5)注射用奥硝唑 (6)奥硝唑注射液 (7)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8)奥硝唑葡萄糖注射液
杂质
O2HN
N3 C4H5N3O2 127.1
2-甲基-5-硝基咪唑
2-Methyl-5-nitroimidazo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