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州 市 装 饰 工 程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及做法一览表。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包工、包料;
(2) 包工、包部分材料;
(3) 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工程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保修期: 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元) ,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
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只能腾空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物业之间的关系;
4、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
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甲方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甲方必须出具委托书。
乙方:
1、 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签字认可;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
完成工程;
3、 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
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 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
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二、 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
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
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三、 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
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
责保管,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双倍价格
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提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
牌、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5、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
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
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
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
顺延。
五、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
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一方擅
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
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
失。
3、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
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
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
工。
4、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
责。
(2)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
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六、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议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 。
八、附则:
1、 双方另有约定,可签定补充合同。
2、 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 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鉴证意见:
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鉴证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