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投递服务外包合同
合同号: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精神,按《合同法》、《邮政法》及邮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农村投递外包服务(以下简称外包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外包服务内容
(一)甲方农村地区投递服务。
(二)甲方报刊、图书零售、代放号、代售卡、代销彩票分销物流(含酒水、肥料、洗化用品等),代售年册、个性化邮票、邮品,商业信函、中邮广告、邮资信卡(含邮政贺年卡)等。
(三)按照甲方制定的各类作业计划,全面完成甲方要求的各项指标。
(四)乙方根据甲方生产及业务发展需要,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和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业务处理流程、业务管理规定、生产质量指标、操作规范、
服务质量指标等制定详实可行的实施管理办法,确保本协议涉及到甲方各项事务不受损失和影响。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其外包人员的管理、调度、 培训和考核。
3、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服务资格进行认证。乙方提供从事本协议约定范围事务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则上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2)应具备能够独立完成甲方事务的能力。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5、甲方负责指导乙方进行行业规章制度、业务技术、业务规定、服务质量标准及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和指导。
6、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传达甲方和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新业务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
7、甲方可以接受乙方委托,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培训。
8、在乙方全面完成本协议约定范围的服务,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质量等指标的前提下,甲方有义务按时向乙方支付外包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全面完成本协议约定和服务、质量等指标服务的前提下,有权获得按协议约定的外包费。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若无正当理由拖欠外包费累计达到 50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权利。乙方若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应具有从事本合同服务的合法经营资格和相应的资质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严守甲方企业秘密和用户的通信秘密。认真执行邮政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监督、检查、考核、指导。
5、乙方提供人员系乙方员工,乙方应依法进行用工管理。向劳动部门缴纳工作人员必要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费用。
6、乙方不得将双方协议所列服务转包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业务。
7、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企业相关规定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有违反法律和企业规定的行为,发现问题依据相关法规处理。
8、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种用品用具,节约使用各类业务单册和材料。
三、管理责任
(一)乙方人员在从事本合同服务期间内,工作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人身伤亡、疾病意外等,乙方要积极妥善处理,
按规定及时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要积极协助做好各种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乙方应当按照《XX 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救治和保障派遣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乙方应按规定为派遣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负责办理国家规定需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补助及费用。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工单位负担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三)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四)甲方每月10日前(遇公休、节假日支付期顺延)将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管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支付的方式为转账支票,乙方方应在每月15日前缴纳,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派遣员工工资发放表。甲方应在收到派遣员工工资款项的5个工作日内,将工资发放到派遣员工手中。派遣员工试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期满,出现甲方与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情形或劳动派遣人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本协议应当延续相应的情形消失时为止。
四、外包费的结算
(一)外包费的计算
1、外包服务费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支付。
2、劳务派遣费用包括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和乙方的劳动派遣服务费。
3、每名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当年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数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按当地政府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4、被派遣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扣缴纳。
(二)服务费的支付:
1、甲方按月结合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完成约定服务情况,经质量检查、计算乙方应得业务代投费。
2、乙方对甲方确定的业务代投费和外包服务费无异议的(其中扣除违约金 元),甲方按实际支付款向乙方支付外包费用。乙方对甲方确定的业务代投费和外包服务费有异议的,可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之日起,一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认可外包费用。
3、乙方应于银行(甲方XX 市区自有邮储网点)签订代发协议,将投递员薪酬发放到个人账户,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外包费用一个工作日内,足额发放每位投递员应得薪酬,五个工作日内缴纳投递员五项社会保险。
五、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协议履行期间掌握或知悉的对方的业务、产品、服务等一切数据和资料保守秘密,遵守邮政保密及安全制度,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二)甲乙双方同意上述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有效期的限制,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三)如因乙方泄露其服务业务所涉及的甲方企业秘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二O 一一年 七月一日起执行,至二O 一二年 六月三十日止。
七、其他
(一)签订本合同的初衷是因上级给XX 市邮政局的编制不足,为了安置超编制人员且不影响XX 市邮政局业务,双方签订《农村投递服务外包合同》。
(二)本合同对乙方并不具有营利性,甲方支付的每人每月20元的外包服务费仅是乙方的管理成本,派遣人员实质上仍在XX 市邮政局工作且乙方并无控制能力,除合同的约定外,因本合同给乙方增加的费用和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如合同以上条款与此有冲突,以此约定为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