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1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智慧法院论坛”上表示,未来法院将引入人工智能,协助法官断案。23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先行先试,首次在刑事案件审判中运用数字化技术,以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记录。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个没有书记员记录的刑事案件庭审。
近年来,广东各级法院大力推进法庭数字化建设。
“虽然只是往前迈了一小步,但却有质的变化,以后都会往这个方向发展。”海珠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征远介绍,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要求: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积极开发利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实现庭审语音同步转化为文字并生成法庭笔录。落实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的要求,探索使用庭审录音录像简化或者替代书记员法庭记录。
主审法官马兰告诉记者,实行庭审记录改革后,让她感受最深的就是,庭审时间的缩短和庭审效率的提高。现在只需开启数字法庭程序就可快速进入庭审程序,庭后也不需要校对笔录,庭审节奏明显加快。
“以后旁听群众看到法庭上无人记录,将不是新鲜事。”周征远告诉记者,海珠法院拟在速裁案件中推进庭审记录改革,今后速裁案件有望逐步告别书记员人工记录。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庭审记录改革的优点在于,首先法官无须等待书记员记录,当事人无须确认记录是否有误,节省开庭时间,庭审更加流畅。其次,解决了当事人不认可书记员的记录,要求修改笔录的问题。如果当事人想查看庭审记录,法院则可以复制光盘给当事人。未来,法院将进一步细化记录规程,改进硬件技术水平,确保改革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