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填表说明,敬请注意 制表:交通学院研工办
注:1.担任学生干部的加分依据考核结果执行;
2.不同项目竞赛获奖可累积加分,同项目、不同级别只计一项最高分;学术竞赛名次折算:1、2名按一等奖记分,3、4名按二等奖记分、5~8名按三等奖记分;团体项目按排名以1分递减;
3.发表论文须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刊物必须为正刊,增刊不记分,录用通知记1/2分值,同一论文只记最高分1次;
4. 参加学术会议须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同一论文只记最高分1次; 5. 所有专利须有授权通知书(复印件),非授权专利不加分;
6.各级奖励得分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并附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7. 100+是指可以突破100分。
8.测评总分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