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他们扔书
法律规定:借书逾期不还者可以被拘捕
波士顿 放下小说,离开自己的车。你因为从图书馆借书逾期不还而被拘捕。 (软导语)
从星期四开始,如果你从图书馆借的书超过了归还期,警方很有可能会因此判你一段时间的监禁。6月份由洲长迈克儿·S·杜卡基斯签署的一项法令规定,如果借书者超过规定的30天还没有归还图书的话,警方将有权将其逮捕。(核心段落)
法律还规定提高罚金的额度,一本逾期的图书罚金高达50美元甚至500美元。 (具体细节)
尽管法律并没有规定过期图书的具体罚金,但如果有人从图书馆偷盗物品超过250美元,按照这条法律规定,盗贼将被判入狱5年,并且交罚金25000美元。
马萨诸塞州图书馆委员会的藏书管理顾问雷戈儿·特林考斯说,目前图书馆的确需要实行严格的管理规定。(反应)
“所有未被归还的图书都要重新进行补充,而这些经费全部都来自当地纳税人的腰包。”他说。(指明消息源的引语)
剑桥的一位辩护律师大卫·林斯基对这项决定提出了异议。(其他反应)
“我想那些谋杀犯和强奸犯已经够警察忙活的了,如果再逮捕不还书的人,简直会让他们忙得不可开交。”他说。
在林斯基看来,该项法令既没有确凿的证据,也不能对逾期不还书的人动用武力,因此,这样的法令根本不具有可行性。
“如果图书管理员告诉警方说你有本书到期还没还,那么在任何公共场所,警察都可以给你带上手铐,逮捕你,”他说,“这种景象简直让人难以想象。”(结尾:反应性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