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
关于规范员工行为习惯的通知
市场各部:
为了规范个人的良好工作生活习惯及办公室环境,公司行政部特此通知如下:
一、 会议期间本公司员工,手机需静音,禁止抽烟,违者罚款10元,所属经理罚款10元,现场罚款;
二、 办公室内摆放好个人物品,办公用品,保持整洁;
三、 同事之间礼貌用语,见面问好,在工作区域严禁高声喧哗;
四、 上班期间禁止座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违反以上者处:当事人20元;主管罚款10元;经理罚款30元,现场罚款;
五、 一个月无事假、迟到、早退记录的,奖励全勤奖100元整;
六、 上班期间必须着工装,佩带工作牌,违者罚款10元,现场罚款;
七、 上班若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现场罚款;
八、 如有迟到、早退、事假记录的,扣除基本工资100元,迟到、早退、事假请假达到3次或3天以上,扣除基本工资200元;
九、 请假需提前一天,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当天请假无效,除特殊情况外;
十、 请病假须出示医院证明,一天以上(含两天以上)的必须出示正规三甲医院的病假证明,无医院证明视为事假;
十一、 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除3天基本工资并处罚200元,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旷工三天以上作开除处理。
特此通知!
XX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