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雾起时》读后感
这是林擒年的一个坑。即使是个坑,我也义无反顾的跳了下去。因为作者说过,坑总会填的。不管怎么说,作者回归了,坑就有希望了。
最开始吸引我的是文的名字——《如雾起时》,好像有种花非花,雾非雾,天明来,夜半去的感觉。看看文案,这文确实写的不是一般的事情,有个另类的背景,清末到民国,租界,教堂、围墙、传教士。看到这里,完全猜不到,作者要着墨的,居然是那些入不了正史的混血儿(好吧,我承认,作者原来说的是“杂种”,我私以为这个称呼确实不那么好听)。这些孩子,是那个背景下,不可避免出现的一个群体,他们又会有怎样的故事呢?
文中出现的混血儿,也如同那个年代这些孩子里面大部分人的命运一样,一出生就被扔到了教堂门口。教堂的看门人,发现了这个孩子,可惜自己家里已经有四个孩子了,实在无力抚养,只好把孩子挪到个稍微避风点地方,还从自家那个棉絮去盖上。不成想,等到看门人回到家以后,发现,大儿子怀里居然抱着那孩子,这还了得,一番鸡飞狗跳之后,还是家里的妈妈做主,留下这孩子。那当然了,留下这孩子老大自然就得多带着点。可是老大似乎不光是喜欢带孩子,还非常喜欢捉弄这孩子。一晃,孩子九岁了,有一日,跑去老大做工的染坊看望老大,老大慌忙把孩子送回家,然后,孩子失踪了。一家人到处找,后来,还是妈妈细心,发现这孩子随身的一个铁盒子也不见了,那孩子必然是自己走的,并不是丢的。再后来,老大长大,结婚,生子,没了老婆,带着孩子去外地谋生。忽一日,老大在街上叫卖的时候,看到了那孩子,虽然是经年未见,但是那美得惊人的混血人,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的。可惜,那孩子现在已是十分显赫了,身边簇拥了一大帮人,哪里容得了老大近身?老大白天要在布店站柜台,晚上还要拉
洋车挣钱,不然那三个小崽子的嘴可糊不上呢。就在一个拉车等活的晚上,那孩子来了,老大随他到了家里,胡吃海喝一顿。而那孩子对老大的情意,并不敢表露。老大家里还养了只兔子,忽一日,丢了。孩子们非要那兔子,老大没办法,另买一只给孩子们,可是,孩子们认得清自己的兔子,不认新买的兔子。老大无意中跟那孩子说了兔子的事情,第二天,人家居然提着那兔子来了。这得是多大的能耐呀,一只不起眼的兔子,都能给找到。老大,直到这时候,也依然是那没心没肺的样子,丝毫没有察觉那孩子对他的情意。老大晚上拉车,有一回碰到个坐车不给钱的主,老大当时没怎么样,过后,一直盯着那俩人,得到机会把俩人揍了一顿。这事能这么容易吗?没人来找他吗?当然没有了,因为有那孩子在后面给他擦屁股呢。还是,一个老车的晚上,到了地方,人家给了钱,还不用找,老大动力好奇心,非要跟踪人家,结果,没跟好,遇到枪了。文到这里呢,就中断了。但是这文,确实写得引人入胜,而且,感觉上,后头还有好多要写的呢。想想,这文,要说哪里好,好像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当然了,不是文的问题,是本人表达能力有限。就像我喜欢《红楼梦》一样,你非要让我说出哪里好,我还真说不出来,就是一句话,喜欢。
林擒年的文,总是可以找到独特的视角,写些独特的东西。时代背景,人物构成,都很新颖。或者说,她写的bl文,并不是只有主角,加若干个配角,只写爱情,她的文中,总可以看到爱情以外的很多东西,就像是生活一样。除了爱情,还有很多其他事情。总感觉她是个博览群书的人。尤其对历史书比较有研究。有时也会猜,她是学什么的嗯,做什么的呢?为什么能写出如此好的文章呢?
这读后感,说是感,其实更像是文的简介。如果,有人因为看了我的文字,而去看了这文,那就是我的荣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