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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看待“知识与技能”目标?
基础教育中的任何课程,只要是一门学科,必然会有系统的知识技能体系。因此,对于音乐课程来说,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是必要的,这既是人的整体素质中的音乐文化素质的需要,同时也为学生进一步学习音乐奠定了基础,为学生在音乐上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平台。
基础教育中新的音乐知识与技能观认为:音乐知识不仅仅体现为乐理知识,它还包括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和音乐常见结构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知识,特别是还包括音乐创作和音乐历史以及音乐与相关文化方面的知识。音乐技能不是仅仅体现为视唱、练耳、识谱等方面,同时也包括发声、咬字等唱歌方面,以及口型、指法等乐器演奏方面。而更为重要的是,应该把乐谱的学习与运用,歌唱和演奏技能的训练与培养,放在整体音乐实践中进行,将其视为音乐表现活动的一个环节和组成部分,这样才能有利于构成基础音乐教育知识与技能的整体体系。
据此,课标修订稿在原实验稿基础上,对“知识与技能”目标作了三个方面的加强:第一,在音乐基础知识中,将“了解” 音乐基本要素,提高为“掌握”音乐基本要素,并增加了节拍、调式以及风格流派、演唱、演奏、识谱、编创等基础知识;第二,在音乐基本技能中,增加了演奏课堂乐器,了解音乐创作的基本方法等内容;第三,将原实验稿中的“音乐与相关文化”和“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合并为“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在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基础上,增加了“有代表性的音乐家”,“扩展音乐文化视野”,使“知识与技能”目标更加完善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