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图
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实施机关:宝安区动物防疫监督所
咨询电话:27788414,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第四十一至四十九条;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条至第五条;《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第十五至十七、十九、二十一条。
2.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防疫检验(防疫条件许可)
实施机关:宝安区农林渔业局畜牧科
咨询电话:29996870,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动物
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条、第十七条)。
3.动物诊疗
实施机关:宝安区农林渔业局畜牧科
咨询电话:29996870,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条、第五十至五十二条;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十九至二十三条;《广东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暂行)》。
4.兽药经营
实施机关:宝安区农林渔业局畜牧科
咨询电话:29996870,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第四条;《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 。《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
5.种畜禽生产经营
实施机关:宝安区农林渔业局畜牧科
咨询电话:29996870,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
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6.水产苗种生产
实施机关:宝安区农林渔业局海洋与渔业科
29996880,投诉电话:29996901。
咨询电话: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
四条。
7.水域滩涂养殖
实施机关:宝安区农林渔业局海洋与渔业科 咨询电话:29996880,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
用管理法》第七条。
8.渔业捕捞
实施机关:宝安区农林渔业局海洋与渔业科
咨询电话:29996880,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
定》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广东省渔
业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程序暂行规定》。
9.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含新增、更新渔船)
实施机关:宝安区农林渔业局海洋与渔业科
咨询电话:29996880,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
标和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程序暂行规定》
10.征用、占用林地
实施机关:宝安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27880395,投诉电话:2999690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
11.临时占用林地
实施机关:宝安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27880395,投诉电话:2999690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
12.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
实施机关:宝安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27880395,投诉电话:2999690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广
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林[2007]186号)。
13.林木采伐
实施机关:宝安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27880395,投诉电话:2999690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
14.渔港范围各项工程建设
实施机关:广东省渔政总队宝安大队
咨询电话:27780739,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广东省渔港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条);《深圳市渔业港区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15.设置和使用渔业无线电台(站)
实施机关:广东省渔政总队宝安大队
咨询电话:27780739,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渔业无线管理规定》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
例》第八条、第十一条。
16.船舶进出渔港及靠泊码头签证
办理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宝安大队
咨询电话:27780739,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
一条(国务院198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修正)》第五条。
17.船舶在渔港内装卸危险货物
办理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宝安大队
咨询电话:27780739,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八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修正)》第八至十条。
18.渔业船舶检验
办理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宝安大队
咨询电话:27780739,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第四十八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二条、第四条。
19.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及职务船员任职、解职
办理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宝安大队
咨询电话:27780739,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20.渔业船舶登记
办理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宝安大队
咨询电话:27780739,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第四十八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二条、第四条。
21.农作物种子经营
办理机构:宝安区农林渔业局农林科
咨询电话:29996890,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章第二十六条;《农作物种子 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
22.农作物种子生产
办理机构:宝安区农林渔业局农林科
咨询电话:29996890,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章第二十条;《农作物种子生 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
23.植物产地检疫流程图
办理机构:宝安区植物检疫站
咨询电话:27881627,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七至第十一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至十九条;《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24.农业植物及产品调运检疫
办理机构:宝安区植物检疫站
咨询电话:27881627,投诉电话:29996901。 实施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七至第十一条;《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
法》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