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队伍的管理工作,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工作;
(2)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熟悉所在村(居)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并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队长离开工作岗位时履行队长职责。
(1)服从队长的管理,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
(2)熟悉所在村(居、社区)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
(3)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保养器材装备,并掌握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参加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工作。
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消防工作站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消防站工作由街道消安委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二)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三)发现初起火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五)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六)在日常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一) 不履行本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二) 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的;
(三) 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演练的。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站内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二、站内工作人员更换,新进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消防工作站站长;
(二)消防工作站的工作人员;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消防工作站辖区内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相关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辖区内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车通道等。
五、培训方式:
(一)由消防工作站站长对辖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三)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四)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六、因工作需要人员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七、培训要做好相关影音视频记录并存档。
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在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研究、部署、协调、落实消防工作。
(二)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保持信息畅通。
(三)掌握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火灾情况、火灾隐患分布,研究具体对策、措施。
(四)根据上级部署和辖区火灾形势,开展消防检查和其他消防工作。
(五)审核、确定需要联合执法的火灾隐患单位,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执法。
(六)与有关村(居、社区)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消防工作检查考评。
(七)完成街道党工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消安委工作制度
(一)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请假并指定人员代为参加。
(三)研究确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督促落实消防工作举措。
(四)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工作调研、检查、督导,掌握辖区消防安全状况,推动工作落实。
(五)每季度通报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
(六)每年通报消防工作考核情况。
(七)各单位要落实好本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每季度向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本单位消防工作情况。
消防工作站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2.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检查督导考核,督促有关村(居、社区)抓好落实。
3.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站台账,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工作信息,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提供消防工作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
4.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和消防检查,实施“户籍化”管理。落办上级督办指令,核查上报火灾隐患,牵头消防安全抄告和联合执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对村(居、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员、专职消防队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指导。
6.利用街道各类宣传设施,广泛宣传消防常识,适时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培训活动。
7.积极参与辖区消防规划修订、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8.配合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火灾事故调查,积极参与火灾事故善后处理。
9.完成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消防工作站站长职责
1.全面负责消防工作站工作。
2.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带领消防工作站人员履行职责。
3.服从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社会服务管理中心领导,强化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沟通。
4.结合辖区实际,提出消防工作意见建议,积极推动落实各项消防工作。
5.督促指导消防工作站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消防工作水平。
6.加强消防工作站队伍管理,维护消防工作站人员合法权益。
7.辖区发生火灾事故后,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组织抢救、疏散,协助调查善后。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消防工作站人员职责
1.对村(居、社区)分片包干确定责任区,定期指导责任区消防工作。
2.掌握责任区基本情况,定期汇总责任区消防安全状况。
3.开展消防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做好消防宣传培训,提高村(居、社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
5.学习消防工作站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消防检查的方法、内容、程序。
6.及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台账。
7.辖区发生火灾事故后,迅速赶赴现场,参与收集火灾事故相关信息,协助调查善后。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网格员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与村(居、社区)部署的消防检查,掌握检查单位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改;拒不整改的按期上报。
(二)积极参与消防宣传,模范遵守防火公约。
(三)关注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熟悉消防检查的内容、方法、要求。
(四)完成村(居、社区)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