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律法规 - 范文中心

建设法律法规

08/16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制度 、国家不鼓励建筑材料/袋装水泥 节能法//不得包费制

建筑垃圾利用率30%~建筑拆除废弃物40%~土方类建筑垃圾利用率50% 噪音污染单位【治理并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设施设备及排放标准【环保】;排入水体【水政】申请,新建改建排污口【水行政管理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 超排污染单位【排污费2倍~5倍罚款,环保部门限期改正限制排放停产整顿,限期治理期限不超过【1年】,逾期不改正,责令关闭】

噪声污染开工【15日】前申报=备案时间=施工单位必须在15日内开工 运输垃圾公司的权力【拒绝超载运输废弃物,要求甲支付青云费用】 相关合同

受托人义务【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报告委托事务、转交财产、披露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义务【支付费用、报酬和赔偿损失】

融资租赁:出租人义务【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的义务”、尊重承租人选择权的义务】,出卖人的义务【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义务、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设备出了故障上了人承担责任】,承租人义务【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不享有不履行支付租金的抗辩权】 不按约定试用借款【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合同】

租期未满,房子抵押,银行收回【银行无权接触租赁合同,直到租赁期满为止】 买受人未接受标的物【不存在保管义务】;质量不达标【买受人拒接接收或解除合同】;标的物损毁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接收【有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有保管义务。

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无效。

借款人义务【提供真实情况、提供担保人担保、按照约定收取借款、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

【现实交付】出卖人直接给买受人;【简易交付】订立合同之前买受人已经占有,合同生效及为完成交付;【占有改定】合同生效后出卖人占有,但所有权已发生法律上的转移;【指示交付】合同成立,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返还标的物的请求权;【拟制交付】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力凭证(如仓单、提货单)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均属于诺称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不宜交付标的物为成立条件】

委托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委托合同可以是【有称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只有受托人重大过错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借款合同属于【要式合同】,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受此限制,且属于实践合同,也成要物合同。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

无约定检验期的,合理期限2年;

【逾期交付】,价格上涨,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跌,按【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则相反。

联合运输:【不可抗力】,运输方【不赔偿损失】,只【退还运费】;非不可抗力,联运方【共同承担赔偿损失】,不退还运费。

卖卖合同中,当事人对标的物质量要求没有约定,也没有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交易习惯确定;不能按照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卖卖合同的特征:【转移财产所有权】【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 承包商有权利随时解除合同,但应赔偿损失,承揽人只能要求其赔偿损失,而不可主张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留置权: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仓储合同:保管人的义务:【验收】【出具仓单】【允许检查和提取样品】【通知变质或损坏时】【催告或处置危及其他仓储物安全的】【损坏赔偿(包装不符超过有效存储期除外)】;存货人义务【支付仓储费】【说明储物是否有毒等】【按时提取,逾期不提取,保管人可以提存】

出卖人运输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因【不可抗力】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买家承受】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行政刑事法律关系【强制性】,民事法律关系【自愿的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建造师资格证书是伪造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不代表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平等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区别【试用的法律规则不同】有名合同【明确的条款~合同法】,无名合同,【相近的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

要约或承诺【都是到达生效】(如被邀请方发出的邮件进入甲方邮箱的时间)

要约的撤销:撤销要约的通至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撤回则要求要约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或者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实质性变更【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

【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玻璃运输的方式由汽车变更为火车】

【工程质量条款】是【明确施工人施工要求,确定施工人责任的依据】

合同成立必须满足的三个一般条件:有当事人、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经历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开工前七日报告。

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欠付工程款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央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应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已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若是垫资,没有约定就不给利息。垫资有约定的,应支持,但是约定利息不得超过央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 工程因承包方原因拖延工期,但未经验收而被发包方实际占用,依法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行驶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

合同履行中价款不明确,以【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解决争议】不受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影响。

效力待定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

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一方欺诈威胁】【趁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

【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越权代理】【代理权终止】

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协商变更,变更效力仅及于变更部分;未变更部分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权未丧失,该给钱就得给钱。

债权人转让权力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不发生效力,但债权人的转让【无需】得到债务人的同意。

可撤销合同【一年内】行使可撤销权;

【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采用书面形式,诉讼时效的终止最后【6个月】;普通申诉6个月审结;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申请再判和申请撤销裁决期限6个月;施工单位有6个月的优先补偿权。

【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

【定金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实践合同】【从合同】(双倍返还定金)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以及造价咨询合同属于服务合同;

【商品价目表】【投标书】【复合合约规定的售楼广告】不属于要约邀请。

不得撤销的要约有两种情形【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好了准备工作;】

撤回有两种情形【一是撤回通知在要约之前到达】【撤回通知和要约同时到达】

工期延误,以下情况工期可以相应顺延【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不可抗力】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发包人收到验收报告28天内不组织验收,活着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被认可。

【合同法】规定,【免责条款】无效的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措施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无效合同:【承包人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或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效力待定合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债权人不能将合同的权力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三种情况:【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因信任订立的委托代理合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如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

劳务分包承包人可以自己决定,不需发包人同意。

发包人可以请求接触建设施工合同的有【承包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发包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完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法行为】

【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属于【侵权责任】。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组成。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未定合同的,应自用工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存在法定接触的情形】非【没有终止时间】

超过【2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包括】【使用期限】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连续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改制,连续工作十年,且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两次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用工满一年,但不签劳动合同的】

关于合同试用期:【3个月不超过1年,不超过1个月】【一年不超过三年,不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集体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工会】签订,未成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荐的【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订立后】送【劳动行政部门】,其收到后【15日内】不提异议,【生效】

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为【16岁】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拖欠工资,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

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非恶劣情形】,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其他情形如【非因公负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试用期内不符合条件者】,可以【直接】接触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接触劳动合同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大于六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算。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工资高于最低工资三倍的,按最低工资三倍作为基数】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优先留用的是【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

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无工作期间,

【派遣单位】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非【最低生活保障】,劳动者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实施。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天加班最多【三小时】每月加班最多【36小时】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带薪年假

平时加班【1.5倍】周末【2倍】法定假日【三倍】,逾期不支付,按照【50%~100%】加付赔偿金。

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4级强度工作】,怀孕女职工不得从事【3级强度】;【怀孕7个月】不得【延长时间】及【夜班】

招未成年工人,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用人单位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金。

【境外就医费】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商保险费

工作时间【1~5年】,失业保险12个月;5~10年,18个月;10年以上者,24个月;每满【1年】,可领【三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累计】计算,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组成;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履行,仲裁由【劳动部门】担任。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60日内裁决】,不服【15日内】上诉。

和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和解协议不是【提起诉讼】的先决条件;和解协议达成后,仍旧可以【提起诉讼】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不同于不同仲裁,只要一方要求就可以;时间点依然是1年/60天/15天。

职工工商事故伤害,单位【30日内申请】,单位没申请的,亲友团1年内可以申请。收到申请后,行政部门【60日内】出认定结果;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商认定申请,应在15日内做出认定的决定。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强制性原则】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 无效合同包括【敲诈、威胁的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犯罪】【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可采取的解决方式【申请调解】【双方协商】【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国】【外】【公】【基】必须依法招标

总投资大于【3000万】,但是【施工单项合同大于200万】【采购单项合同大于100万】【勘察设计单项合同大于50万】必须进行招标

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情形【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采用公开招标费用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招标公示【五天】,招标方只能在【五天内修改】,投标人至少【15天内写投标书】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必须在截止日【15日】前书面通知;投标人有异议的必须在【10日前】提出,招标人【三日内】解释,同时暂停。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相关内容

  • 对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建议
    第41卷第7期2010年7月 Vol.41No.7July.2010 建筑技术ArchitectureTechnology ··659 对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建议 李蕙 (天津工业大学,300160,天津) 摘要:对我国现行 ...
  • 建设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法律.法规
    建设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法律.法规 一.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案件 (一)处罚建设单位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
  • 基本法律知识
    http://haixue.com QQ客服:800061013 第二部分:2013年真题分析 30 25 20 23 19 20 15 15 10 10 5 0 9 图表标题 28 22 17 27 27 26 21 20 坐标轴标题 1 ...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李建国 < 人民日报 >( 2014年11月05日 06 版)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
    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http://s.yingle.com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 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情况十分常见.很多人工程都完工了但是工程款却迟迟无法结清,有人咨询赢了网说,建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
    陈斯喜 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郑重宣布:"目前,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 ...
  • 法律进社区素材
    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思考 朝阳区司法局 宋雨声 张静 "法律进社区"是"法律六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要任务.积极推进&qu ...
  • 环评师简介
    注册环评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环评工程师是做环境影响评价的最高职称认证,工作对象是所有建设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做出来的文件是建设项目 ...
  •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县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单位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
  • 邓小平依法治国思想研究
    邓小平依法治国思想研究 摘要:邓小平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他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总结出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指明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依法治国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我国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