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制度
1、化验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进入化验室必须穿戴工作服和劳保用品;上池取样必须注意防滑,取样要规范。
2、化验室所有药品、样品、试剂和溶液必须有标签标明,不得在与标签不相符的容器内盛入其他物品,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装食品或饮水。
3、一切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都要在离火较远的地方进行。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有毒、有刺激的气体的操作都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如凡属加
热蒸发HCl、HNO3、H2SO4、HF4、过氯酸或开瓶使用这类浓酸
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有时需要借助于嗅觉判别少量气体时。决不能将鼻子直接对着瓶口或管口。而应当用手将少量气体轻轻扇向自己的鼻孔。
5、移动开启大瓶液体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板上,应用橡
皮垫或草垫垫好,若是用石膏包装,应用水泡软后再打开,严禁用锤敲、砸。
6、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先用瓶夹轻摇后再取下。
7、盛过强腐蚀性、易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
者亲手洗净。
8、将玻璃瓶、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应垫
有棉布,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
9、开启高压瓶时,动作要轻缓,不得将瓶口对人。
10、加热、浓缩液体的操作要十分小心,不能俯视加热的液体。
加热的试管口更不能对着自己和别人。浓缩溶液时,特别是有晶体出现之后,要不停搅拌。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尽可能带上保护眼镜。
11、绝对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抽烟。凡属使用剧毒、强腐蚀性
药品,如KCN、浓HNO3、HF、NaOH等,必须戴橡皮手套和手
指套,用后洗手。有剧毒的药品(如铬盐、钡盐、铝盐、砷的化合物、氰化物等)严格防止进入口内或接触药品,剩余的废液也决不许倒入下水道,可回收后集中处理。
12、浓酸、浓碱具有强腐蚀性。使用时,不要溅在皮肤或衣服上。
更要注意保护眼睛。稀释时(特别是浓H2SO4)应在不断搅动
下将它们慢慢倒入水中,而不能相反进行,以免迸溅。
13、回流和蒸馏液体时应放沸石或玻璃球。以防溶液因过热暴沸
而冲出。若在加热后发现未放玻璃球,则即停止加热,待稍冷后再放。否则,在过热溶液中放入沸石(或玻璃球)会导致液体迅速沸腾,冲出瓶外引起火灾。
14、使用的玻璃管或玻璃棒切割后马上将断口烧溶保持圆滑。玻
璃碎片要放回收容器内,决不能丢在地面或桌子上。
15、化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
气体的化验操作应按规定进行,以免污染环境、影响身体健康。
16、水电、煤气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
17、工作完后,应将手洗净才离开化验室。
二、危险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
实验室的化学药品,从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来看,可分为非危险品和危险品,前者危险性小(不是绝对没有),后者危险性大,如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本制度主要针对危险品而制定。
1. 存放原则:所有化学药品都不能露天存放。危险品和非危
险品都应分类,而不是混合存放。理化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也应该分类隔离存放,仓库应干燥、阴凉、通风、低温。远离火、水、电、震源。
2. 危险药品分类:
①、 剧毒品:
氰化物:氰化钾(KCN)、氰化钠(NaCN)、氰化亚铜。 砷化物:三氧化二砷(砒霜)、五氧化二砷(AS2O5)、砷酸(HAsO)、
亚砷酸钾(KAsO)。
汞盐:氯化汞(HgCl)、氧化汞(HgO)、溴化汞(HgBr2)、碘化汞
(HgI2)、汞(Hg)
②、 易燃品:
乙醇、丙醇、石油醚、汽油、煤油、二硫化碳、甲酸乙酯、苯、
无水乙醇、甲苯等有机液体试剂、氢、乙炔、氧等气体。
③、 易爆品:过氧化钠(Na2O2)、过氯酸盐、硝酸盐、过氯酸。 ④、 腐蚀物品: .
盐酸、硝酸、硫酸、高氯酸、氢氟酸、氢溴酸、磷酸、过氧化氢、
溴水、碘、冰乙酸、氢碘酸、氢氧化铵、氢氧化钾、氢氧化钠。
3. 上述四类药品必须分类贮存。剧毒品应存放于保险柜内;
易燃品、易爆品、腐蚀性物品分类分区存于专用仓库内。
4. 实验室禁止大批存放上述四类药品。剧毒品随用随领,用
多少领多少,多余的当即归还。其余三类,视工作需要保存最小量。
5. 使用氰化物时,必须带上橡胶手套,手指破伤时不能使用。
在酸性介质下不能使用,用完后的废物必须及时处理,注意保护环境。
6. 化学药品仓库和实验室均必须配备消防设备(消防水龙头、
化学泡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以及砂土。注意定期更换。
三、贵重精密仪器的使用与保管:
1. 精密仪器一般应放在远离高温、防尘、防酸、避免阳光直
射和震动的地方。
2. 仪器安装后不得任意搬动,部件不得乱拆乱卸、张冠李戴;
需要拆卸检修的,须经保管人员及有关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拆卸检修。
3. 操作者必须认真熟悉每台仪器的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
规程,不能违章作业。
4. 仪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部件归位,并切断电源、
气源等。
四、一般化学试剂和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1. 所需各种药品,根据生产需要,化验室保存最小贮存量,
统一分类存放于公用药柜内和通风橱内。
2. 制备试剂。必须按其性能和实际量进行,不要盲目多配。
凡属常用量较大的各种试剂,应该严格标准化手续和使用规定,防止变质浪费。
3. 各种常用器材(如玻璃材等)。化验室保存日常需要量,经
常使用的玻璃仪器应该按仪器的种类整齐地排放在仪器橱中的固定位置上并保持洁净和干燥。应该建立仪器损坏制度。注意节约。
4. 所有装固体、液体的试剂瓶必须贴有明显标签。标明药名、
分子式、浓度及标定者姓名、日期等项。试剂取出后,一般不要送回原瓶。
五、用电安全
1. 启动电气仪器前。事先检查电路是否接妥。使用不得超过
负荷,不得随意更改或增设线路。
2. 所有电器和仪器设备均必须接有地线。保险丝的标号、规
格及负荷要符合规定。严禁用钢丝、铝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3. 突然断电时,要及时关闭使用的电气仪器的全部开关。
4. 在高温炉火中放入或取出物品时。必须先断电源,金属器
皿不能直接放在电炉上加热,要隔垫耐火盘或石棉板。
插头、插座线路等电气设备要经常保持干燥、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