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
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临床合理用药是指医务人员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针
对具体病人选用适宜的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三、医院应把合理用药作为本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管理的重要
内容。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内设立“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由药剂、医务、院感、护理、检验、临床人员组成,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要按照临床诊疗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本规定的要求,定期开展门诊和住院病人合理用药的评价工作,切实推进本院临床合理用药。
四、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和合理用药监督人员的职责和任务是:结合
本院实际制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细则,根据本单位用药情况提出合理用药目标和要求,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对各科室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努力提高本院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五、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六、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
禁忌,合理选药。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应执行业务副院长审批制度。
七、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时间、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
八、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3日量,最多不超过7日(抗结核药除外),特殊情况下,经治医生必须在病历上予以记载。
九、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医师要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凡使用自费药品、乙类药品治疗时,必须告知患者或家属,并签名同意。
十、医院应重视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掌握规范的病原微生物培养技术,提高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准确率,为临床医师正确选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对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要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以明确病原菌和药敏情况,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十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同时,要进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应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报告。药剂科要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及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为临床用药提供服务。
十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合理用药评价会议,对门诊处方和住院病案进行评议评价,把合理用药作为考核医师、科室的重要指标,定期将不合理用药情况予以公示。一经查实为开大处方、违规用药的,对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考核成绩要记录到案,作为科室评定、个人晋升、评聘职称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