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天门市彭市镇工业小区供水管网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天门市彭市镇工业小区 天门市彭市镇人民政府 刘 天 才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 北 省 建 设 厅 监制
二O一二年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业小区供水管网
工程地点:工业小区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供水管网建设。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 个月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
(大写):
(小写):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大写):
(小写):
管材款:
(大写):
(小写):
配件款:
(大写):
(小写):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50%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算总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总工程款的60%,剩余10%留作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另行结清。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201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合同备案
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天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