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奥运”2007年昌平区中小学生秋季运动会田径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昌平区教委、昌平区体育局 二、比赛时间:2007年10月19日(星期五) 三、比赛地点:百善学校
四、参赛单位:教委所属各中小学、直属校 五、比赛分组:
1、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 2、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3、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 六、竞赛项目:
1、高中(男子、女子组)
100米、2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铁饼、标枪
2、初中(男子、女子组)
100米、2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铁饼、标枪
3、小学(男子、女子组)
A项: 100米、400米、8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B项: 后抛实心球(1公斤)、助跑摸高、立定跳远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及报名办法:
1、参赛运动员中外省市试读生、借读生,高中、初中、小学各组合计报名不超过4人,其他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各组别单项比赛参赛人数不限,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不包括接力项目),运动员报名时只能从A、B两项中各报一项参加比赛(接力除外)。
3、各校、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合计最多限报16人(包括接力运动员),但各校不能升降组报名参加比赛,如有违者必严肃处理。
八、竞赛办法:
1、本届运动会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各组别100米比赛采用预、决赛两个赛次进行,预赛时如遇第八名成绩并列则采用补赛的形式决定名次。
3、比赛中运动员必须胸前、背后均佩带布制号码,无号码或比赛中号码丢失者不能参赛、不予录取。
4、凡比赛所用器材都由大会统一准备。
5、运动员在每项比赛时间前20分钟到检录处进行检录,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经大会核准的运动员证,并且比赛过程中各组裁判长要随时检查运动员证;点名结束后运动员不得离队,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6、中学组的铁饼、标枪项目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组别单项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前三名发物质奖。 2、只有8人或不足8人参加比赛的单项,按报名人数减一的办法录取名次。单项比赛不足三人时不设项。
3、破大会纪录加9分;一名运动员在一项比赛中多次打破纪录只加9分;破纪录时径赛按赛次、田赛按轮次进行。
4、本次秋季运动会田径项目不设团体奖。 十、报名及领队会时间:
1、10月10日(星期三)进行现场报名,要求携带报名表、运动员证、运动员学生卡和打印的学生卡信息。
2、领队会时间定于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在昌平一中阶梯教室召开。 十一、报名要求:
1、各校、各组别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生,小学组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各单位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入保险,否则出现问题自己负责。
3、加盖学校公章。高中组运动员带学生证。
4、 报名表必须为打印稿。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昌平区教委体美科 二ΟΟ七年九月五日
2007年昌平区中小学生秋季田径运动会大会纪录
田 径 运 动 员 技 术 等 级 标 准
昌平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项目标准
5
全能项目的栏高、距,起跑至第一栏距及器材重量均与同组单项相同。
6
2007年昌平区中小学生秋季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学校(章):
组 别:
注:外省市试读生、借读生在备注栏中划√;男女生分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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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医务章
2007年秋季田径运动会
运动员证
2007年秋季田径运动会
运动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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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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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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