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陇南市武都区综合执法局:
兹有蔡军军,男系武都城关人,身份证号[***********]于2015年10月承包原东诚大酒店,截止目前室内装修已基本完成,现将进行外立面以及门头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将有高空作业,为防止路人和其他公共设施不受损伤和损坏将对北山东路人行道(原东诚大酒店门口)采用钢管搭设护栏进行30天的进行封闭施工,占用人行道面积66.7㎡。门头主体采购钢结构,红砖瓷片、咖啡色真石漆贴面以及4根高4M双层罗马立柱。11楼店招为《logo+陇南印象尚品酒店》,logo尺寸4.3m*4.3m 陇南印象尚品酒店尺寸
2.2m*2.2m*8;主楼东西两侧店招logo+陇南印象尚品酒店 logo尺寸1.7*1.7m 陇南印象尚品酒店尺寸为1.3*1.3m*8;主楼正面2楼有一套店招字,尺寸0.8*0.8m*8.
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施工标准》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垃圾及时清理,施工噪音减少到最小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并积极配合贵局的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均由我公司承担,望贵局给予支持与帮助。
特此申请
申请人:蔡军军
二0一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