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部门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加强部门成员考核,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政法学院学生会社团管理中心所有成员。
第三条 部门干事考核采取积分制度,基础分为20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加减。
第二章 部门例会制度
第四条 例会定于双周四晚8:30在文外楼105。
第五条 例会时,成员轮班做好会议考勤工作,详细记录例会情况,存档并留做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六条 部门全体成员需准时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请假须提前一小时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缘由,一小时以内请假视为无效,每学期请假次数不超过3次,超过则按缺席论处。迟到或早退一次扣4分,缺席一次扣5分。
第七条 会议期间所有与会成员须认真写会议记录,未带会议笔记本的成员每人/次扣5分,实行累计扣分。
第三章 干事考核制度
第八条 每次例会或活动结束后,部长及时给干事打出分数,并进行周汇,月汇、学期和学年分数汇总。 针对月汇,每月1号做好上一个月的得分统计,并在当月的第一次例会上公示。
第九条 每学期进行的期末总评中,平时考核成绩占总评的60%,部
长考评占总评的40%。
第四章干事加分制度
第十条 当月内,会议考勤无请假、迟到、早退、缺席及未带会议记录本记录的个人加5分。
第十一条 工作认真,能够及时或是提前较好的完成任务,根据具体情况加3—5分。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部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措施,一经采纳,酌情加4—6分。
第五章部长职责
第十三条部长与副部长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和具体活动的决策以及相关的社团考核工作,同时还肩负着带领与培养干事的责任。
第十四条正部长要经常与各社团沟通,及时将社团发展情况上报团总支,多听取老师的意见和指导,还要与校社联、其他各二级学院的社团工作委员会相互学习交流,互相帮助,共同促进各学院社团活动有效开展。
第十五条副部长要经常与各社团沟通,跟进各社团活动并收集整理社团活动资料,同时配合其他学院社团活动在本院的顺利开展。
第六章部内成员劝退办法
第十六条学习方面
1、有一门不及格现象者,予以警告 。
2、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现象(包括选修课),予以劝退 。 第十七条工作方面
1、工作态度不认真,且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劝退。
2、影响到本部门正常工作,良好风气,严重者予以劝退。
3、制定工作不能在期限内完成,并对后续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两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社团管理中心
2014/12/1